选民可以参加省、乡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选民在属于乡级行政单位常住户之一的情况下,可以参加省、乡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国家选举委员会已经发布了关于选民参加国会代表(ĐBQH)选举和省、乡级人民议会代表(HĐND)选举的情况的信息。
根据国家选举委员会的说法,当选民是乡级行政单位的常住居民时,选民可以参加省、乡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选民是在乡级行政单位临时居住的人,且临时居住登记时间满12个月以上;
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至投票开始前24小时内返回越南的海外越南公民已办理手续,以便在常住地选民名单上登记;
正在被临时拘留、羁押的人,正在执行强制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机构措施的人,如果在投票开始前24小时获释或强制教育、强制戒毒时间已过,并且已办理手续以从拘留所、强制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机构的选民名单中除名,并补充到常住地的选民名单中。
国家选举委员会也明确指出了仅允许参加省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情况,如下。
首先,在乡级行政单位暂住且暂住登记时间未满12个月的选民,只能将姓名登记在选民名单上,以参加其暂住地的国会代表、省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第二,选民是人民武装部队的军人,他们的名字被列入选民名单,以选举临时居住地或驻扎地的国会代表、省人民议会代表。
第三,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至投票开始前24小时内,在国外返回越南的越南公民,办理手续,以便在临时居住地登记选民名单并参加国会代表和省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第四,搬到与自己已登记在选民名单上的乡级行政单位以外的临时居住地,并希望在新临时居住地参加选举的人,可以从旧居住地的选民名单中除名,并补充到新临时居住地的选民名单中,以选举国会代表、省人民议会代表。
第五,由于选民去了其他地方,无法在已被列入选民名单的地方参加投票,则办理手续,以便将姓名添加到选民名单中,并在自己可以参加投票的地方参加国会代表、省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最后,正在被拘留、羁押、正在执行强制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机构措施的选民,只能被列入选民名单,以参加正在被拘留、羁押、正在执行强制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机构措施的省人大代表和省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