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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已颁布第15/2026/TT-BQP号通知,规定了外国军舰进入越南和越南军舰出境的审批程序。 图片:海军军种
国防部已颁布第15/2026/TT-BQP号通知,规定了外国军舰进入越南和越南军舰出境的审批程序。 图片:海军军种

外国军舰进入越南的审批程序

ÁI VÂN (báo lao động) 02/03/2026 16:37 (GMT+7)

国防部第15/2026/TT-BQP号通知中提到了外国军舰进入越南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月2日,根据国防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国防部已颁布第15/2026/TT-BQP号通知,规定了外国军舰进入越南和越南军舰出境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外国军舰进入越南的入境、出境、转港手续;租赁保护外国军舰进入越南进行维修的保护企业的保护内容和范围。该通知自2026年2月12日起生效。

本通知适用于抵达越南的外国军舰;出海的越南军舰及其船员;与批准外国军舰进入越南和越南军舰出海有关的机构、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抵达越南的外国军舰的入境、出境、转港手续以及前往越南维修的外国军舰的保护服务。

在关于外国军舰进入越南的许可程序和手续的第3条通知中。

根据第3条第1款,国家职能部门派遣军舰向越南国防部或外交部或越南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发送正式照会,并附上本通知附件01号表格,要求允许军舰在预计进入越南领海之日起60天前抵达越南。

如果国家职能部门派遣船只前往越南,向外交部或越南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发送正式照会、申报单,自收到照会、申报单之日起最迟 3 个工作日内,外交部或越南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将其移交给国防部。

在收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正式照会后,国防部征求外交部、公安部、建设部、相关部委、行业和船舶所在省份的人民委员会的意见。

自收到正式照会之日起40日内,国防部应通过外交途径向有军舰抵达越南的国家职能部门作出书面答复。

自获批或拒绝获批之日起 02 个工作日内,国防部应向相关部委、行业和船舶所在省份的省人民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其批准或拒绝批准外国军舰进入越南。

对于修改和补充已批准的内容,国防部将与国家职能部门协商一致,通过外交途径派遣军舰前往越南,并通知相关部委、行业、船只所在省份的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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