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提议自主决定限制私家车,收取交通拥堵费
胡志明市提议自主决定机制,限制私家车,收取交通拥堵费,并建立低排放区,以减轻交通压力。
胡志明市希望限制私家车进入市中心,收取减少拥堵的费用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组织了一次研讨会,征求国内外企业对《特殊城市法》草案的意见。许多意见认为,该市需要有足够强大的机制来解决体制瓶颈,加快决策并提高竞争力。
根据草案,《特别城市法》将向胡志明市政府授予近300项权力,其中包括140多项权力给人民议会,130多项权力给人民委员会,20多项权力给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其中,胡志明市人民议会被提议有权决定限制私家车进入市中心,并收取交通拥堵费。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被授权确定低排放区,以限制造成污染的车辆,改善空气质量,并服务于绿色转型目标。
这些机制有望帮助胡志明市解决合并后的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问题,该市管理着超过1280万辆车辆,其中包括近120万辆汽车,还不包括来自其他地方的流动车辆。
根据交通工具排放控制提案草案,从2027年初开始,胡志明市计划在市中心建立低排放区。届时,不符合欧4排放标准的汽车进入市中心将被收费。
从2027年9月起,不符合欧2排放标准的摩托车将被禁止在高峰时段6点至9点和16点至19点进入低排放区。
根据计划,到2028年,所有汽油摩托车将被禁止在低排放区通行。与此同时,不符合欧4标准的汽车也被禁止进入高峰时段的中心区域。到2030年,预计低排放区范围将扩大到环路1区。该市还建议尽快在芹椰和昆岛实施绿色转型解决方案。
关于可控政策试验机制的提议
在研讨会上,许多企业高度评价了《特别城市法》的制定,并建议增加试验机制,以促进创新,提高城市的主动性。
阮世维先生——Becamex IDC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建议补充规定,对通过胡志明市的国家铁路线路采用 TOD 模式,其机制与城市铁路系统类似。 同时,新法律需要允许收回土地、改变旧生产设施的功能,造成污染,不符合规划; 传统市场年久失修; 多余的工程、土地用于发展 TOD,以优化土地价值。
VinaCapital代表认为,试点机制需要按照区域联动的方向设计,而不是局限于一个地方的行政区划范围。
据这家企业称,交通、能源、物流或按照TOD模式的城市发展等领域都具有跨区域性,可以跨越多个省市。 如果试点机制仅在特殊城市范围内实施,很容易导致法律破裂和缺乏区域联系。
胡志明市建设与建材协会主席丁鸿奇博士建议,《特别城市法》应建立有控制的政策试验机制,包括地理空间试验、有期限的新行业、有控制的法律豁免机制以及失败但未被刑事化的试验机制。
“如果能够创造实质性的自主权、快速的决策机制和足够开放的创新体制,胡志明市将有机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Kỳ 先生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表示,当政治局颁布关于在新时期建设和发展胡志明市的第09号决议时,该市正面临着巨大的突破机会。 在制定《特别城市法》的同时,该市有很大的机会实现突破、快速、可持续发展,并实现两位数的增长目标。
阮文得先生表示,制定法律的观点是继承此前适用的有效机制,如第98号决议、第260号决议、第188号决议,并参考《首都法》中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