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国家主席:不让任何压力影响审判活动
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法院的每一个判决都必须为维护正义、维护正义、巩固人民的信心做出贡献。
每位法官在审判中都必须真正独立,只遵守法律
据越通社报道,4月9日下午,在国家主席府,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了最高人民法院(TANDTC)法官任命决定的公布和颁发仪式。
出席仪式的有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阮维玉;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广;中央委员;中央各部委、行业和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的代表。
在仪式上,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清河宣布了国家主席关于任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决定,任命以下人员:阮海簪,中央委员,中央机关党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常务副书记;阮文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庭;黎兴勇,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庆和省人民法院院长;黎清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院长;杜孟增,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兴安省人民法院院长;阮海清,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庭;阮 hữu tuyen,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广治省人民法院院长;杜氏海燕,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监督司司长。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清河也宣布了任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阮海簪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决定。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颁发决定并祝贺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人员时强调,这是巨大的荣誉,同时也是每位同志对党、国家和人民的极其沉重的政治责任。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人民法院系统,特别是今天被任命的个人,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绝对忠于党、祖国和人民;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尊重法律的原则。每位法官在审判中必须真正独立,只遵守法律;不让任何压力支配审判活动;不让个人利益、私人关系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每份判决、决定都必须确保符合法律,合情合理。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强调,必须提高审判质量,将其视为法院系统的核心任务,他指出,每份判决、决定都必须确保符合法律、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并具有教育、引导社会的作用;需要继续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主观原因而被撤销、修改的案件;绝对不能发生冤假错案。
根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说法,需要集中建设一支廉洁、正直、纪律严明的法院干部队伍;坚决预防和打击司法活动中的腐败和消极现象;必须加强纪律、公务纪律;加强检查、监督;严厉处理所有违规行为;不以任何理由纵容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建设现代化、专业、高效的法院系统。
实施三级法院模式必须确保精简、高效、有效;同时,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法院活动中进行数字化转型。
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将人民置于司法活动中心位置的目标是,法院必须真正贴近人民,了解人民,将保护人民的合法、正当权利和利益作为司法活动的最大目标。 法院的每一个判决都必须为维护正义、维护正义做出贡献,为巩固人民对党、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对法律的公正和严肃的信任做出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阮海簪代表被任命的个人发表讲话,承诺将继续竭尽全力,与领导集体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团结一致,统一履行并圆满完成法院系统的职能和任务,为建设专业、现代化、公正、严谨、廉洁的司法体系做出贡献;参与建设和完善全面、同步、统一、透明、可行、稳定的法律体系,为国家管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服务于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