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不要让加油站无故停止销售
总理要求按照规定管理汽油价格,不贪图政策利益;不让加油站无故停售。
3月12日,政府办公厅表示,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第22/CĐ-TTg号电报,关于加强保障人民、企业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汽油供应的解决方案。
根据该电报,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部长密切关注世界和国内石油市场动态,主动评估供需、储备和石油分销系统运营情况,以便主动按照其权限和法律规定实施适当的管理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超出其权限的内容。
指导生产、经营汽油和石油的龙头贸易商主动制定货源计划,确保为分销系统提供充足的汽油和石油;维持经常性销售活动,按标价销售;密切关注世界和国内汽油和石油市场的动态,主动采取适当的运营解决方案。
及时调节各地区、区域之间的供应,确保主动,不让汽油供应短缺、中断,满足经济和社会消费的需求。
主持并与财政部密切配合,按照法律规定管理汽油价格,确保公开、透明、高效,不贪污政策、小团体利益;协调国家、人民和企业之间的利益。
配合财政部和相关机构加快补充国家石油储备,完善国家石油储备的出口和供应机制,以便根据《国家储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救援。
财政部部长密切关注市场形势,与工贸部密切配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实施汽油价格管理;确保实现稳定市场、控制通货膨胀和支持生产经营的目标;加强对主要贸易商提取、管理和使用汽油价格稳定基金的检查和监督,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主持实施关于汽油、石油产品的税收政策;及时指导职能部门和企业统一、正确地执行规定,为汽油和石油进口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指示信贷机构继续在外汇、信贷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以便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用于进口、储备和经营石油的资金。
各部部长:工贸部、财政部、公安部、政府监察总署、国家389指导委员会、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及相关机构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加强对汽油和石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及时发现、制止、依法严厉处理囤积囤货、通过边境走私汽油和石油、违反汽油和石油经营规定、关于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让汽油和石油零售店无故停止销售,导致汽油和石油供应短缺、局部中断的情况发生。
工贸部部长、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鼓励人民和企业节约用油,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电动汽车、生物燃料,以减少对矿物汽油的依赖,并为绿色转型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