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与5个地方就租赁住房发展问题进行会谈
6月1日,在海防,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黎明兴主持了与5个地方关于租赁住房发展的工作会议。
政府总理黎明兴主持了与海防市和广宁省、北宁省、宁平省、兴安省领导就根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指示发展租赁住房的工作会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束同志; 中央委员、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构的领导。
在工作会议上,政府总理黎明兴明确表示,发展租赁住房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政策,通过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对新形势下社会住房发展工作的领导的第34-CT/TW号指示得到一致肯定,特别是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第64-TB/VPTW号通知中的结论;其中,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关于租赁住房的指示是一个具有非常战略意义的定向。
据总理称,北部重点经济区是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目前城市化速度和集中劳动力规模都很大。海防、广宁、北宁、兴安的经济增长速度均位居全国前列,数十万工人、劳动者正在工业园区工作。对工人、劳动者的租赁住房压力非常紧迫,在该地区开展租赁住房发展也是试点、推广该方法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前提。
对租赁房屋的需求量很大,而出租房屋的资金却严重不足,尤其是以合适的价格长期租赁,这是第一个瓶颈。目前,5个地方的大部分工人和劳动者正在租赁由居民自己建造的自发宿舍——这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灭火、环境卫生、生活条件和社会基础设施需求。
此外,一些公共住房资产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造成浪费。出租住房项目的低回报率、漫长的回收期是吸引私营部门的巨大瓶颈;财政、税收、信贷优惠机制不够强大......

黎明兴总理也强调了大力转变住房思维,从主要开发出售住房转向同时开发商业住房和租赁住房。国家通过体制、政策、规划和金融-信贷工具发挥建设性作用,让收入无法拥有住房的人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长期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的发展必须与工业园区、经济区、交通走廊和居民管理的规划紧密结合。
因此,地方政府必须主动实施,不要被动等待中央;遇到障碍和困难的,必须具体指出,以便提出修改、更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建议。
总理要求各地方根据总规划、已获政府总理批准的省级规划,主动审查、调整规划,其中具体确定租赁住房发展区域的位置和规模,并与重点工业区和地方战略发展区相结合,于2026年6月完成。
关于项目实施,2026年6月,每个地方都力争开工建设至少一个租赁住房项目;同时,在2026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尽快实施大型租赁住房项目。
各地方仔细审查,确定辖区内的租赁住房需求,制定到2030年的租赁住房发展计划,发送给建设部汇总,向政府总理报告,于2026年6月完成。
各地方根据实际实施情况,提出具体的租赁住房发展机制和政策,提交建设部汇总报告,于2026年7月完成。
总理要求地方政府抓紧完善或根据第302/2025/NĐ-CP号议定书设立地方住房基金,于2026年6月完成;确定每个工业区、经济区的租赁住房需求,并发送给建设部进行汇总。
财政部、国家银行建议对长期租赁住房项目提供财政、税收、信贷优惠机制,旨在创造足够强大的动力,以吸引私人资本和长期投资基金......地方书记关心领导、指导,坚决有效实施这一战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