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察部门公布了对房屋和土地基础的专题监察决定。
政府监察总署刚刚公布了对整理后多余的房屋和土地的专题监察决定。
5月12日,来自政府监察总署的消息称,该机构刚刚组织公布了对整理后多余的房屋和土地的专题监察决定。
根据第296/QD-TTCP号决定,由政府监察总署第八局高级监察员、副局长丁登立率领的农业与环境部剩余房屋和土地基层监察组。
监察时间为自公布监察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监察期为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监察过程中如有相关内容,监察组可以检查、审查上述时期前后的相关内容。
此外,根据关于对林同省安置后多余房屋和土地的第299/QD-TTCP号决定,监察组由高级监察员、政府监察总署第二局副局长阮必成先生率领,共有7名成员。
监察内容侧重于管理、使用、重新安排、处理和开发林同省行政单位调整、机构调整后多余的房屋和土地。
根据关于清化省安置后多余房屋和土地的第298/QD-TTCP号决定,监察组由政府监察总署第二局副局长、主任监察员郭黎传率领,共7人。
在宣布决定的会议上,政府副总监察长阮文强要求各地方、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到与监察组合作的责任,特别是准备、提供档案、文件以服务于监察活动。
政府副总监察长还建议监察组在工作过程中要紧跟专题的目标和要求;集中正确评估行政区划调整后多余的房屋和土地的管理和使用现状;查明相关组织和个人的不足、局限性、原因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