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计票规定
根据规定,计票必须在投票结束后立即在投票站进行。
国家选举委员会已经公布了关于计票规定的信息,以及哪些人可以见证选举计票。
据此,计票必须在选举结束后立即在投票站进行(除非第21/2025/TT-BNV号通知第23条第8款规定)。
只有选举小组的成员才能进行计票。选举小组必须在投票区投票结束后不超过24小时内完成计票。
根据国家选举委员会的说法,计票的程序通过许多非常严格的步骤进行。
具体而言,在打开投票箱之前,选举小组必须统计、查封未使用的选票和选民写错的选票(如有),并记录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HĐND)代表2026-2031年任期的选票使用情况。
所有未使用的选票,选民在封存后写坏的选票被送往乡级人民委员会管理。
选举组组长打开主投票箱和副投票箱(如有)进行计票。 在打开投票箱之前,选举组组长邀请两位识字、在当地人民中有声望的选民,并且不是该投票区各级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的候选人,见证投票箱的打开。
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或被授权的机构、组织、单位代表有权见证计票并就计票提出申诉。
记者们见证了选举小组的计票,但必须确保安全距离,以便选举小组执行计票任务。
选举小组组长将选举小组的成员分组进行计票。为了准确地进行计票,每个小组应安排3人。
选举小组按照选举国会代表的选票颜色、省人民议会代表的选票颜色和乡人民议会代表的选票颜色进行选票分类;同时清点投票箱中的选票总数,以确定收到的选票数量,并将各种选票移交给选举小组分配的小组,开始计票工作。
选举小组对收集到的选票总数与参与投票的选民总数进行核查。如果收集到的选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参与投票的选民总数,选举小组才能进行计票。
如果收到的选票总数超过参与投票的选民总数,选举小组必须重新检查;如果重新检查仍然显示收到的选票总数超过参与投票的选民总数,则立即将选票放入投票箱,然后封存投票箱并立即报告给选举委员会处理。
如果超出选举委员会的解决权限,选举委员会必须及时向同级选举委员会报告,供其审查和决定。根据各地方的特点,省级选举委员会应指导适当的计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