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将在各厅局安排24名多余的副职。
广治省将按照2026年第三季度的路线图,在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11个专业机构中安排24名冗余的副职。
7月17日,广治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签署决定,规定了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的副职数量。
根据该决定,财政厅、建设厅、农业与环境厅每个单位的副局长不得超过6人。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内务厅、卫生厅、教育培训厅可安排不超过5名副职。
省文化、体育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工贸厅和省监察厅可安排不超过4名副职。
司法厅、民族与宗教厅可安排不超过3名副职,而外事厅可安排不超过2名副职。
与目前的数量相比,广治省共有24名副职比新规定多。
副职数量最多的三个单位是建设厅、财政厅、农业与环境厅,每个厅有9名副厅长。
在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14个专业机构中,有11个机构的副职数量超过了规定。 3个单位符合规定,包括教育培训厅、工贸厅、民族与宗教厅。
建设厅、财政厅、农业与环境厅、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厅、文化体育与旅游厅均超额完成3个副职。外事厅超额完成2个副职。
包括内务厅、科技厅、司法厅和省监察厅在内的4个机构,每个单位的副职超过1人。
重新安排和重新部署副职的数量将在2026年第三季度按照政府第18号指示的规定进行。
由于这些职位属于省委常务委员会的管理范围,省委组织部将参与安排方案。
广治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各专业机构根据规定的副职数量进行组织实施;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审查与干部工作相关的内容,确保符合法律和管理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