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最大限度地对河内市人民政府进行分级和授权
国会主席陈清敏表示,本次修订《首都法》的精神必须全面、最大限度地下放权力给河内市政府。
必须全面分级、分权
今天下午(4月8日),继续第一届会议,国会小组讨论了《首都法》(修订)草案。
关于《首都法》(修订版)的意见,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高度赞同颁布该法的必要性。
国会主席明确指出,2025年,我们已经颁布了89部法律,其中一些机制和政策明显优于现行的《首都法》。 因此,现行的《首都法》已经过时,跟不上最近修订的法律体系。
同样在第十届会议上,国会通过了关于试点特殊、卓越机制和政策的第258/2025/QH15号决议,以在河内首都实施大型项目。 同样,在胡志明市,有国会关于试点特殊发展机制和政策的第54/2017/QH14号决议。
然而,根据国会主席的说法,该市仍然认为该机制不足以促进发展。正因为如此,本次修订的《首都法》是首都推进制定特别城市法的前提。
“因此,本次修订《首都法》的精神是必须根据河内决定、河内行动、河内负责的原则,全面、最大限度地对河内市政府进行分级和授权”——国会主席强调。
在会议上,国会主席提出了该法律草案的7个亮点,即:扩大法律适用原则;补充免除法律责任;成立经济特区行政单位;增加市人民议会的组织机构权力;增加行政处罚范围;具体化停止供电、供水以处理违规行为;增加问责制和公开性。
国会主席陈清敏强调了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关于河内市必须有100年规划愿景,并展望更远的指示,他认为,任何国家要想发展,就必须进行规划,而规划需要向全体人民公布。
此外,规划需要与建设相结合,与补偿、安置、征地相结合,以建设经济社会工程。
国会主席陈清敏补充说,需要保护干部并鼓励创新;城市管理工具必须强大;朝着可持续发展模式迈进,强调知识经济、多中心城市、红河区域联动、文化保护,并与“河内文明-文明-现代-幸福”的导向相结合。
国会主席陈清敏表示,希望在第一次会议上,按照简化程序,《首都法》将获得通过,并于7月1日生效。
“这是一部特别重要的法律,具有战略视野,体现了党和国家建设首都走向地区和国际的坚定政治决心”——国会主席强调。
解决环境污染、交通问题
根据国会主席的说法,如果按照赋予强大权力、严格控制和确保透明度之间的平衡方向完成,《首都法》将成为帮助河内解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社会住房短缺等紧迫问题的重要动力,同时在未来创造经济发展突破。

在讨论会上,代表陈黄银(胡志明市代表团)对本次法律草案表示高度赞同。
黄银代表说,这是一份法律文件,体现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观点,即按照地方决定、地方执行和地方负责的方向,加强分级和分权。
这位代表分享说,在实践层面,尽管首都已经拥有许多法律机构,但通过管理实施,首都仍然存在许多瓶颈。
因此,需要一个真正果断的机制,让河内有足够的权力解决环境污染、交通、内涝等瓶颈问题。
“提出的要求是一个完整的体制,充分分级分权,以便首都处理这些问题”——代表陈黄银说,并补充说他个人的观点是,我们非常希望我们向地方全面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