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鸿延当选为第十六届国会副主席
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选举阮鸿延——中央委员,担任第十六届国会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
4月6日,在第一次会议上,在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的主持下,国会开展了属于其权限的人事工作。
在496/496名国会代表(ĐBQH)参与表决赞成(100%)的情况下,国会通过了关于选举阮鸿延担任第十六届国会副主席的决议,任期为2026-2031年。
国会副主席阮鸿延,1965年3月16日出生;籍贯:兴安省鸿明社。 他具有政治理论水平:高级;专业水平:公共行政管理博士;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历史-教育学士,综合会计学士。
职位:
——中央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十四届
——国会党委专职副书记(自2025年12月起)
——第十六届国会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
——国会代表: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
工作过程摘要
1982年7月-1985年7月:静川村团支部书记;红明社团副书记;兴河县团第七届委员;太平省团省委委员。
1985年8月-1986年7月:河内中央高级团学校第四期学生;学校团委委员;第四期团委书记。
1986年8月 - 1991年8月:苏联青年大学学生;学校团委书记;莫斯科市留学生团委副书记、代理书记。
1991年9月 - 1991年10月:胡志明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干部。
1991年10月-2000年12月:在太平省团工作,担任职务:综合干部;第七届省团常务副书记(自1992年5月起)。1996年2月起:太平省第十五届省委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省团书记兼省人民议会第三届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第六届、第七届中央团委委员;越南青年联合会第二、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太平省越南青年联合会主席;第十九届、第二十届太平省劳动联合会委员会委员。
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第十五届、十六届太平省省委委员;省委书记、省委办公厅主任;第十三届太平省人民议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主任(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学习高级政治理论)。
2003年3月-2007年2月:在太平省武书县工作,担任以下职务:第十六届太平省省委委员、省委常委(自2005年10月起);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武书县委书记;第十七届武书县人民议会主席;第十四届太平省人民议会代表组组长——武书地区。
2007年2月-2010年10月:第十七届太平省委常委、太平省委宣传部部长。
2010年10月-2011年6月:太平省第十八届省委常务副书记。
2011年6月-2015年3月:省委常务副书记、第十五届太平省人民议会主席。
2015年3月-2016年1月:太平省第十八、十九届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太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2016年1月-2018年5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九届太平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太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第十四届国会代表,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团团长,太平省(自2016年6月起);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委员(自2016年7月起)。
2018年5月-2018年7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九届太平省委书记;第三军区党委委员;太平省军事党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太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团团长;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委员。
2018年8月 - 2020年4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九届太平省省委书记;第三军区党委委员;太平省军事党委书记;第十六届太平省人民议会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委员。
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宣教部副部长;兼任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自2021年2月起);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委员(至2021年6月)。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1月起)。
2021年4月 - 2025年2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党组书记、工贸部部长、第十四届、十五届国会代表(自2021年7月起)。
2025年1月 - 2025年2月:政治局指定参加2020-2025年任期政府党委会。
2025年2月 - 2025年12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政府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工贸部部长;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5年12月18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2020-2025年任期国会党委专职副书记(根据第2584-QĐNS/TW号决定);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6年1月22日: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
2026年3月:第十六届国会代表。
2026年4月6日: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阮鸿延当选为第十六届国会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