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完善监察力量,加强乡级公安的培养
公安部领导要求研究完善监察力量,同时加强对乡镇公安机关的深入培训。
3月16日,在河内,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上将与公安部监察局举行了工作会议。
据公安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报道,在工作会议上,公安部监察长裴光清中将强调:2026年第一季度,在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的有效配合下,监察部党委、领导团结一致,集中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工作,建设监察部队伍;有效、高质量地开展各项监察工作,为服务人民公安(CAND)的政治任务做出贡献。

突出的是,主动参与有效履行了关于检查、接待公民、解决申诉控告和预防腐败、消极行为的国家管理咨询职能。
强调未来需要完成的一些重点任务,黎国雄副部长建议,监察部党委必须集中研究并制定决议、行动计划、专题,以实施第十四届党代会决议和第八届中央公安党委决议,特别是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的新指示。
从那时起,贯彻到每一位监察干部、战士,继续执行坚决、坚持的行动口号,“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处理一起案件,警示整个地区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中。
黎国雄副部长还要求监察部继续完善关于公安部监察工作的法律制度;经常审查,建议修改与监察工作相关的障碍和不足。
监察部党委、领导以及全体力量需要改变思维方式,从“公务责任”转变为“公务责任-服务”;从“命令-服从”转变为“命令-服从”,并主动提出建议,创造发展。
研究完善和提高监察力量体系质量的提案,其中大力转向基层,加强对乡镇公安机关的专题、深入培训。
此外,黎国雄副部长建议,监察部应注重监察工作中的数字化转型,从管理、更新法律文件、存储系统等环节。
同时,做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维护单位团结,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单位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