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每月收入2800万越南盾的提议,仍然可能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法令草案中,财政部建议增加减免,如果有一个受抚养人,月收入2800万的人不必纳税。
提出两个减免方案,从实际成本计算
在财政部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税务、费用和收费政策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德辉表示,财政部已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了第3715号文件,发送给各部委、行业、地方、协会,并公开刊登,征求对该法令草案的意见,此前第109号法律已获得国会通过,预计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据辉先生称,该法令草案提出了两种对医疗和教育费用的减免方案。第一种方案确定医疗减免额约为每年2000万越南盾,教育减免额约为每年2100万越南盾,总共每年4100万越南盾。第二种方案将医疗减免额提高到每年2300万越南盾,教育减免额提高到每年2400万越南盾。
这些水平是根据实际支出统计建立的。 2024年,居民的平均医疗支出为350万越南盾/人/年,其中住院费用约为1020万越南盾/人/年。 对于教育和培训,平均支出为960万越南盾/人/年。 按纳税人与受抚养人的比例约为0.8,起草机构估计医疗费用约为2040万越南盾/年,教育费用约为1920万越南盾/年。
在此基础上,方案1的设计与平均支出水平大致相符,其中医疗减免额约为平均住院费用的2倍,而教育支出约为实际平均支出的2.2倍。目前,财政部正在汇总意见,以便在提交给主管当局之前完善草案。
收入约为每月2800万越南盾,无需纳税
刘德辉先生表示,如果选择方案2,预计该政策每年将减少约76.97亿越南盾的预算收入。 然而,作为回报,人们的纳税义务将大大减少。
对于有1名受抚养人的纳税人来说,每月约2800万越南盾的收入仍然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仅从每月约2863万越南盾起,纳税人才开始对超额收入缴纳税款,税率为5%,产生的税额非常小。
他强调,这项政策在为民众减免纳税义务时,清楚地体现了人文关怀。
关于对医疗、教育支出要求发票、凭证的可行性的担忧,财政部代表表示,这必须按照税收管理法律的规定执行。
根据政府第123号议定和第70号议定的规定,收入10亿越南盾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发票。对于医疗、教育等有条件经营的领域,遵守发票、凭证制度是强制性的。
据辉先生说,自从采用电子发票以来,每笔1盾以上的交易都必须开具发票,而不是像以前使用纸质发票时那样达到20万盾的门槛。此外,新政策还要求经营户必须按照规定足额履行账簿和凭证。
据辉先生说,当人们缴纳学费或医疗费用时,没有理由不获得发票和凭证作为个人所得税结算的依据。 如果单位未正确执行规定,将根据法律规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