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河内决定机构设置、工作岗位、收入制度
河内被提议主动决定政府机构的组织;职位、公务员制度、收入制度、奖金。
2月24日下午,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胡国勇主持了与司法部及相关部委的会议,讨论司法部牵头制定的一些法律草案和决议的实施情况,预计将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给国会。
据司法部称,《首都法》(修订版)草案完善了各项规定,以确保在监督、检查和市政府履行职责方面有效、严格地组织实施。
在此基础上,《首都法》(修订版)草案将174项权力从中央移交给首都政府。 其中,107项权力分配给人民议会; 59项权力分配给人民委员会; 8项权力分配给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根据草案,许多权力被赋予河内市,例如关于市政府组织,河内市在决定政府机构组织方面具有主动权;职位、公务员制度、收入制度、奖金;对公共事业单位的全面自主制度。
河内市主动决定发展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发展,形成基于科技、创新的市场、经济类型和文化。
《首都法》(修订草案)还补充了特殊机制和政策,以帮助首都吸引和有效利用财政、投资以及组织机构和编制资源。

在会议上发表指导讲话时,政府副总理胡国勇强调,《首都法》(修订版)规定了许多新的、突破性的政策,赋予了河内市更多权力。 这是一个困难的法律草案,内容广泛,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部委。
然而,政府副总理要求司法部继续指导,在各部委的意见基础上审查整个草案;完善每一个内容,每一个字句,确保在提交给国会时,草案都已做好充分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障碍。
政府副总理指出:“避免法律颁布后,在组织实施时遇到许多困难、障碍和不足;或者规定不明确,不贴近实际,导致不可行。”
其中,确保分级、分权必须足够强大、明确,使河内具备突破条件,但同时不影响法律体系的共同原则和国家利益。
对于规划、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和旅游等仍存在不同意见的领域,政府副总理建议司法部研究、合理吸收;仔细审查现行关于分级、分权的法律中已规定的内容,以避免重复。
对于越南国家银行的深入专业意见,司法部将最大限度地吸收,进行详细交流,以确保规定符合管理实践和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