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建议河内允许在人行道上有条件停车
代表阮文景认为,河内需要加大优惠力度,以吸引建设地下、高层停车场;允许部分人行道停车。
4月12日,国会讨论了《首都法》(修订)草案。代表阮文景(嘉莱)就使用停车场和减少交通拥堵提出了意见。
代表们强调了建设地下停车场、高层停车场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提高静态交通比例,解决居民的停车需求,同时为城市美化做出重要贡献。
据代表称,虽然该法律草案已有规定,旨在吸引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地下停车场、高层停车场,当允许享受优惠时,最多可使用规划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5%来投资、开发支持停车服务;但力度不足。
因此,代表们建议补充规定,允许根据规划使用最多25%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用于投资、开发商业服务、支持停车服务。
代表们还建议研究并补充到法律草案中,在尚未有地下停车场、高层停车场但仍有大量停车需求的地区,允许在人行道上部分停车,条件如下:不影响地下技术基础设施、现有绿化;不损坏人行道表面;确保有人行道;不影响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这将有助于更有效地组织停车,更整洁,保持城市美观,并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停车,无论是免费停车区还是收费区,”代表说。
代表杜德鸿河(河内市)认为,尽管国会已经就试点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来实施首都的重要大型项目做出了决议,但实施仍然存在障碍。特别是关于在开工后 6 个月内完成项目档案的规定。
代表们认为,对于大型项目来说,这个期限将不可行,因此建议研究补充关于决定完善档案时间的权力的规定。 其中,市人民议会对每个项目进行决定,以适应规模、性质和实际情况,准备手续,确保细致、可行。

代表谢文夏(岘港)表示支持河内各政策小组,特别是分级分权,他认为河内是国家政治行政中心,是全国的心脏,所以“心脏健康——身体才能强壮”。
这是领头羊,是重要的驱动力,是发现和试验新机制和政策的地方。
鉴于快速和可持续的增长要求,代表们表示支持草案中的政策组,特别是关于分权、分级的规定。 其中包括许多新的权力,包括制定、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试点特殊机制和政策,特别是 85 项全新的权力。
然而,在分级分权的同时,代表们认为需要严格控制权力。 因此,河内需要充分评估机构的执行能力,建立有效的检查和监督机制,并需要明确评估机制,总结试点,确保新政策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