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退伍军人协会副主席的精简编制政策
内政部表示,确定对象和解决精简编制政策的决定在第154/2025号议定书中明确规定。
阮文翘先生(人物姓名已更改)询问了根据政府第154/2025号议定书在离职时享受的待遇。
他表示,他出生于1985年,于2015年8月被任命为乡公安副队长。到2020年1月,当地方安排正规公安时,他被免去了乡公安副队长的职务。
他在该职位上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BHXH)的时间为33个月;其余时间由机构自愿缴纳社会保险。
从2022年3月到2025年7月,他担任该社退伍军人协会副主席,享受2.34系数的津贴。 在担任此职务期间,他通过合作社参加了强制性社会保险。
他表示,在担任上述两个职务期间,辞职时他没有收到任何离职待遇。 因此,他要求解答根据第 154/2025 号议定书,他的情况将如何解决待遇问题。
关于读者的建议,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做出回应。
在政府于2025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精简编制的第154/2025号议定书中,已向机关、组织、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下达了确定对象、批准解决精简编制的决定。
因此,内政部建议公民提供需要询问的个人的完整信息,并将其发送给当地职能部门和有权人,以便按照规定得到答复。
据《劳动报》记者了解,第9条第154/2025号议定明确规定,未达到第135/2020号议定附件一、附件二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乡级非专职人员(不包括本条第2款规定的对象)可享受以下待遇:
对于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龄在退休年龄5年以下的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获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与退休年龄相比提前离退休的月数。
享受相当于每个工作年份每月津贴1.5倍的津贴。
获得3个月的每月津贴,以寻找工作。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
对于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满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获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60个月。
享受相当于每个工作年份每月津贴1.5倍的津贴。
获得3个月的每月津贴,以寻找工作。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
对于正在领取退休金或超过规定劳动年龄的乡镇干部,不属于关于精简编制的法令的适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