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继续精简国家机关的组织机构
政府要求各部委、同级机构、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审查、精简各机关、组织内部的组织。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105/NQ-CP号决议,颁布了关于实施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在未来继续建设和完善政治体系机构的第210-KL/TW号结论的行动计划(计划)。
关于国家机关机构的组织机构调整,决议要求各部委、同级机构、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审查、精简属于其管理范围的机关、组织、单位内的组织,确保精简、精干、强大的要求。
继续审查和完善关于管理范围内各机关、单位、组织的职能、任务和机构设置的规定。
据此,政府集中具体化、实施党的主张、路线、政策、国家法律,建设服务人民、专业、现代化、廉洁、强大、公开、透明、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按照中央的指导方针,对公共事业单位、教育、医疗和国有企业进行整顿,并按照关于总结、实施关于在政治体系中整顿公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第18-NQ/TW号决议的指示文件和计划的要求,以及本行动计划附件二中随附的指导方针。
集中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公民、数字普及教育,按照中央的指示;建设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并与国家数据互联互通;组织数字互联互通单一窗口,连接居民-土地-社会保障-企业......,实时从基层到中央更新;投资、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确保信息系统同步运行,满足国家治理、地方治理的要求,提高地方两级政府活动的质量,服务于人民和企业。
紧急审查属于管理范围的信息系统、软件、应用程序,确保彻底解决现有问题和障碍,确保畅通无阻,满足用户需求。
政府还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手续改革,确保效率,符合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完成关于档案、业务流程、行政手续等规定的颁布,已向省、乡级分级、分权、划分权限,确保减少不必要的手续,简化行政手续,标准化、数字化档案,符合干部水平、能力,以及新机构运作时的实际要求。
继续加强、指导、支持地方、机关、组织、单位有效履行下放、分权的任务,特别是提高组织实施能力。 检查、评估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正在乡镇、特区开展的任务,以便及时提供指导、指示和调整。
加强对各机关、单位、组织的物质基础、设备、工作条件的投资,特别是合并、兼并的地方,确保满足任务要求。
财政部牵头, phối hợp các cơ quan liên quan nghiên cứu, đề xuất giải pháp thực hiện đổi mới cơ chế phân bổ tài chính công theo kết quả thực hiện nhiệm v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