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继续暂停实施关于食品安全的第46号议定。
政府继续暂停实施第46号议定,直到《食品安全法》(修订版)和指导性议定生效。
政府颁布第15/2026/NQ-CP号决议,暂停适用第46/2026/NĐ-CP号议定书,该议定书于2026年1月26日颁布,详细规定了实施《食品安全法》和第66/13/2026/NQ-CP号决议的若干条款和措施,该议定书于2026年1月27日颁布,该议定书规定了食品产品的公布和登记,直到《食品安全法》(修订版)和《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指导法令生效。
在上述两份文件暂停生效期间,政府于2018年2月2日颁布的第15/2018/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法》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以及实施细则,继续生效。
政府要求卫生部、工贸部、农业部和环境部主动指导按照分配管理的领域组织实施本决议。
加强实施定期、突击检查、跟踪、监督计划,监督、指导、处理食品生产、出口、进口、经营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已分配的任务和已下放的任务属于分配管理的领域。
主动审查、修改、补充和颁布法律法规、国家技术规范(QCVN)、专业指导、属于食品安全领域分配管理范围的内部流程。
主动审查2010年《食品安全法》,根据职能和任务提出修订和补充内容,发送给卫生部,以汇总和制定《食品安全法》(修订版);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法》(修订版)、《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指导法令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指导文件。
政府责成卫生部检查、跟踪、监督、处理有关产品公告登记、广告的违规行为,针对属于其管理领域的产品、商品、服务;对于已获得食品安全合格证书的机构,满足健康保护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以及满足良药和传统药物良好生产规范的机构,参与健康保护食品生产。
工贸部检查、审查、跟踪、监督、处理食品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食品是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品、走私商品以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其他食品贸易欺诈行为,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管理。
省、市人民委员会经常向乡级政府、协会、企业和相关对象宣传、普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专业技术指导,以便了解和执行。
加强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突击检查、跟踪、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即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品、走私商品在当地以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其他食品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已分配和分级的任务。
注重预防街头食品、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