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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省规定每公顷替代植树造林的价格超过1.3亿越南盾。图片:新文
高平省规定每公顷替代植树造林的价格超过1.3亿越南盾。图片:新文

高平省规定替代植树的单价

TÂN VĂN (báo lao động) 05/06/2026 15:07 (GMT+7)

高平省——该地方刚刚规定了替代植树的单价超过1.3亿越南盾/公顷。

6月5日,据记者了解,高平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布决定,规定该省替代植树的单价,作为各组织、个人履行《林业法》规定的财政义务的依据。

根据高平省人民委员会新颁布的决定,该省替代植树的单价确定为每公顷130,085,000越南盾。

该单价适用于根据2017年《林业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必须缴纳替代造林费的情况。

这是确定在将森林用途改为其他用途,但不直接组织替代植树造林时,必须向高平省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缴纳的金额的基础。

高平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单价的颁布是在现行关于林业、建筑、劳动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各部委相关指导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

近年来,高平省正在大力吸引投资, triển khai 许多交通、水电、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

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改变林地用途,影响现有森林面积。

在这种背景下,颁布替代造林单价被认为是投资者履行规定义务的重要基础,同时也为森林恢复和发展工作创造了资源。

这也是一项旨在协调经济发展要求与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目标的解决方案,这些地方的森林覆盖率属于全国较高的地区,如高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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