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培训部:有偿补习组织必须按照规定注册经营
一位教师注册了小规模的补习经营户,担心是否需要向教育与培训部申请更多许可证,教育与培训部已正式回应。
阮玲女士(河内)已注册经营户口,行业代码为8559,有2个班级,学生人数为3-4人,由家长委托辅导参加剑桥证书考试(教育部的外部项目)。
玲女士问她是否需要向教育培训厅申请营业执照?

教育与培训部对此问题的答复如下:
2024年12月30日第29/2024/TT-BGDĐT号通知规定了课外补习,以及2026年3月31日第19/2026/TT-BGDĐT号通知,修订和补充了第29/2024/TT-BGDĐT号通知,规定了组织或个人组织在校外收取学生费用的课外补习活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登记。
在此基础上,教育培训部建议阮玲女士正确、充分地执行规定,以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