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部发布指示,加强保障能源安全
工贸部要求地方政府、企业和能源集团同步实施解决方案,以确保汽油和能源供应。
主动应对能源供应中断的风险
2026年3月9日,工贸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在中东军事冲突复杂演变面前保障能源安全的措施的第06/CT-BCT号指示。
工贸部的评估显示,由于国内两家炼油厂的产量以及进口来源,目前国内的汽油供应基本得到保障。 然而,在国际地缘政治动荡的背景下,由于价格上涨、运输和保险成本增加,以及一些出口国倾向于限制供应,原油和成品汽油的进口活动可能会遇到许多困难。
为落实政府2026年3月6日关于2026年2月政府例行会议的第36/NQ-CP号决议,旨在主动应对国际能源市场波动,保障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消费需求的汽油供应,工贸部要求地方、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同步实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解决方案。
加强检查,不让供应短缺发生
根据该指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被要求指导工贸厅与当地主要贸易商和汽油经销商协调,制定方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供应汽油。
各地方需要为企业在汽油和石油的来源、运输和分销活动中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加强对汽油和石油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严厉处理投机、囤积货物、通过边境走私汽油和石油或违反汽油和石油经营规定的行为。
该指示还要求,不得发生加油站无正当理由停止销售的情况,导致当地局部供应短缺或中断。
各省、市工贸厅负责密切关注汽油和石油的供需动态,监督汽油和石油零售店的质量、售价和销售时间;同时,指示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汽油和石油经营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企业必须确保向市场持续供应
对于石油领域的企业,工贸部要求主要石油贸易商认真执行2026年分配的最低汽油总供应量,同时主动实现国内和进口供应的多元化。
各企业必须全面执行关于汽油和石油储备的规定,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为分销系统提供充足的货源,不发生供应中断的情况。
工贸部还要求主要石油生产商保持炼油厂的稳定运行,在允许的技术条件下优化产能,同时实现原油来源多元化,以确保向市场供应产量。
与此同时,汽油经销商必须制定计划,创造资源并合理组织分销系统,确保为经销商和零售店提供充足和持续的供应;严禁囤积货物、减少销售或中断销售的行为,且无正当理由。
能源集团和部属单位加强协调
工贸部还要求越南国家工业-能源集团维持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加工设施的稳定运营;在允许的技术条件下优化炼油厂的运行能力,同时主动多样化用于生产的原油资源。
对于越南电力集团,工贸部要求制定合理的国家电网运行方式,以确保为经济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与此同时,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和东北总公司需要主动制定煤炭开采、储存和供应计划,同时密切关注国际煤炭市场动态,以便制定合适的运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