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国家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根据《竞赛奖励法》及其实施细则; 审查各单位关于提交国家级奖励的建议; 为了有依据向总工会竞赛奖励委员会报告,工会工作委员会(总工会竞赛奖励委员会常设机构)通报推荐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以征求人民、工会会员和劳动者的意见。
所有意见请发送至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地址:河内市巴亭坊朱文安街10号,自在总联合会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议奖励名单:
I. 关于授予一级劳动勋章的建议
1. 越南国家工业-能源集团工会集体。
第二,关于授予二级劳动勋章的建议
1. 芹苴市劳动联合会主席黎氏霜梅同志。
III. 关于授予三等劳动勋章的建议
1. 越南航运总公司工会集体。
2. 范氏清心同志,越南纺织服装工会主席。
3. 奠边省劳动联合会主席谭明龙同志。
4. 芹苴市劳动联合会副主席陈氏玉美同志。
5. 宣光省劳动联合会副主席何文伟同志。
IV. 关于总理颁发奖状的建议
1. 永隆省劳动联合会主席阮福灵同志。
2. 范文腾同志,安江省劳动联合会副主席。
3. 奠边省劳动联合会副主席楼氏清香同志。
4. 邓氏爱莲同志,岘港市劳动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5. 永隆省劳动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阮成心同志。
6. 老街省劳动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阮氏玄翠同志。
7. 阮清春同志,永隆省劳动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专家。
8. 老街省劳动联合会专家阮氏金uyến同志。
9. 宁平省劳动联合会南定坊工会主席陈文历同志。
10. 宁平省工业园区工会副主任冯明忠同志,宁平省劳动联合会。
11. 岘港市工业区工会副主任陈国保同志,岘港市劳动联合会。
三等劳动勋章(贡献成就)
1. 阮氏战女士,原岘港市劳动联合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