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厅设有政府信息与通信局
政府办公厅的新组织结构有17个单位,其中包括政府信息与通信局,该局为一级局。
2026年6月1日,政府颁布了第196/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政府办公厅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该法令明确规定,政府办公厅是政府的部级机构、战略、重要、机密参谋机构,直接协助政府和政府总理(包括政府副总理)。
政府办公厅具有参谋综合、协调协助政府、总理组织政府一般活动以及领导、指导、管理政府活动的职能;履行作为综合信息、传播中心的功能,服务于政府、总理的领导、指导、管理工作,并向公众提供信息;保障物质、技术、后勤条件,服务于政府、总理的活动。
政府办公厅具有以下任务和权力:协助政府综合参谋、协调;协助政府总理综合参谋、协调;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保障服务于政府、政府总理活动的物质、技术、后勤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制定、颁布属于政府办公厅权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履行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自我检查、检查文件以及依法处理违反法律的文件的任务...
根据该法令,政府办公厅履行政府、政府总理的发言人职责。
政府办公厅也有以下任务和权力:组织及时接收和处理各部委、行业、省人民委员会、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发送的文件,并按照规定和政府总理的指示,提交给政府党委、政府党委常务委员会、政府、总理;严格有效地开展检查、督促工作;接待公民,解决申诉、控告;根据法律规定,预防和打击腐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各部委、行业办公室、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的办公室工作进行总结,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指导...
根据第196/2026/NĐ-CP号议定书,政府办公厅的组织结构包括以下17个单位:
1. 综合司。
2. 法律部。
3. 综合经济司。
4. 工业部。
5. 农业部。
6. 科教-文社司。
7. 国际关系司。
8. 内政部。
9. 组织公务司。
10. 监察工作跟踪司(第一司)。
11. 国会、地方和团体工作部。
12. 秘书处 - 编辑部。
13. 行政部门。
14. 干部组织司。
15. 数字化转型局。
16. 管理-财务局。
17. 政府信息与通信局。
政府信息与通信局是一级局,使用国徽印章。
行政部门有3个部门。
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根据政府关于政府办公厅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法令的规定)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履行其职能、任务和权力,直至政府办公厅部长、主任颁布的关于政府信息与通信局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决定生效。
第196/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