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中实践廉洁文化
决议草案阐述了党委、党组织、负责人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方面实践廉洁文化的任务。

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央委员会就总结落实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工作的领导的决议20周年发表了意见。
党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在实施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年后,反腐败、浪费、消极现象(TNLPTC)的工作得到了坚决、坚持、同步、全面的领导和指导,取得了许多非常重要的成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思维方式、领导和指导方式继续创新;体制、机制、政策、法律逐步完善;检查、监督、审计、审计、调查、起诉、审判、权力控制和预防措施得到加强,有助于遏制、制止和遏制TNLPTC。
然而,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一些领域的体制、政策和法律仍然存在不足;权力控制和预防措施效率不高;追回资产仍然困难;一些领域的财务不良行为仍然复杂。
中央委员会高度一致认为,为下一阶段颁布新的决议是必要的。 决议草案继承、补充和发展了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的第10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及党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指示、结论和规定。
决议草案确定了7组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包括:
(1)提高党委、党组织、负责人和干部、党员在预防TNLPTC中的作用、责任、先锋性、模范性,实践廉洁文化。
(2)完善体制、法律,使其全面、同步、统一、可行,确保严肃、明确责任。
(3)严格控制权力,同步、有效地实施预防 TNLPTC 的解决方案。
(4)及时、同步、严肃、人文、令人信服、有效地发现和处理,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5)在全社会范围内,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性转变。
(6)加强信息宣传;调动整个政治体系和人民的力量,预防和打击腐败。
(7)继续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协调;扩大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
中央委员会一致同意并高度统一了三个主要方针,具体如下:
(1)关于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的主张,并颁布国会特殊决议,以便在未修改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立即制度化和适用党的主张和观点。
(2)关于案件、事件中处理违规行为的观点和原则。
(3)关于政治局、中央打击腐败指导委员会在领导、指导打击腐败工作方面的权限规定。
颁布新决议,肯定了党坚决、坚持不懈地打击、制止和遏制腐败的决心;发展与加强纪律、纪律相结合;预防和打击腐败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服务于未来几年连续实现“两位数”增长的目标;为实现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两项百年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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