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加快补充国家石油储备
总理要求加快补充国家石油储备;加强对提取、管理和使用石油价格稳定基金的检查和监督。
3月21日下午,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政府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政府自2月底至今在应对中东冲突影响下的能源危机以及落实政治局3月20日关于确保新形势下燃料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第14号结论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工作。
政府总理在总结发言中要求工贸部继续密切关注、预测世界和国内石油市场的情况和动态,主动评估世界石油的供需和价格,主动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实施适当的调控措施。
指导生产、经营汽油和石油的龙头贸易商主动制定货源计划,确保为分销系统提供充足的汽油和石油;维持经常性的销售活动,按标价销售。
密切关注国内外石油市场动态,主动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及时调节各地区、区域之间的供应,确保主动,不出现短缺、断裂的石油供应,满足经济和社会消费的需求。
工贸部牵头,与财政部及相关部委密切配合,按照法律规定,管理汽油价格,以保障能源安全,确保公开、透明、高效,打击腐败、消极现象,打击利益集团、政策牟利;协调国家、人民和企业之间的利益。
与财政部和相关机构协调,加快补充国家石油储备,完善根据《国家储备法》在紧急情况下的国家石油储备的出口和供应机制。 从长远来看,必须规划和建设储备系统。
政府总理责成财政部继续研究立即使用财政政策工具(各种税费、费用、支出、预算预支)和价格管理政策。
密切关注市场形势,与工贸部密切配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实施汽油价格管理,确保实现稳定市场、控制通货膨胀和支持生产经营的目标。
加强对主要贸易商提取、管理和使用汽油价格稳定基金的检查和监督,使其符合法律规定。 尽快制定关于短期和长期供应、储备原材料和燃料的国家战略。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指示信贷机构继续在利率支持、贷款、外汇需求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以便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用于进口、储备和经营石油的资金。
各部委:工贸部、财政部、公安部、国防部、政府监察总署、国家389指导委员会,特别是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集中进行检查、调查、调查,加强管理,打击走私,严格管理各渠道、商人;严厉处理囤积货物、抬高价格、牟取暴利、商业欺诈、走私、违反汽油和石油经营规定、价格法律法规的情况。
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鼓励人民和企业在消费中节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电动汽车、各种生物燃料,为绿色转型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