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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全面审查投资、建设、采购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招标中的腐败和消极行为。 图片:VGP
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全面审查投资、建设、采购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招标中的腐败和消极行为。 图片:VGP

总理:严厉处理在招标中滥用职权的个人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04/04/2026 15:41 (GMT+7)

总理要求坚决严肃处理在招标活动中操纵、串通投标、利用职务和权力的组织和个人。

全面审查投资、建设、采购管理工作

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第12/CT-TTg号指示,日期为2026年4月3日,内容涉及加强和提高招标工作的效力、效率和责任。

根据该指示,除了取得的成果外,一些部委、行业、地方、企业在招标选择承包商、投资者方面的工作尚未真正确保公开、透明、高效。

通过操纵、串通投标、违反法律规定的转让投标等行为,消极、腐败、牟取暴利的情况依然复杂;仍然存在承包商、投资者合同履行进度缓慢、未能保证进度、质量、效率的情况...

为了继续提高招标工作的效力、效率和责任,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行业、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经济集团、国有总公司、国有企业全面审查投资、建设、采购管理工作。

必须确保从勘察、编制、审查、评估、批准项目投资主张、总投资额、设计、预算,到招标、工程建设、验收、付款、决算等环节,确保投资效益、资金使用效益,遵守法律法规。

组织审查已、正在和预计实施的BT项目,仅决定投资方针,批准真正必要、紧迫、具有社会经济效益、符合有权机关批准的规划的项目。

对于可以通过其他投资形式实施的工程(如适用BOT、BLT合同,或可以通过投资经营项目安排公共投资或吸引私人资本)不建议实施BT项目。

严禁任何抬高标价的行为

总理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工作中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逃避责任,不得产生“索取-给予”机制,将负责人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内的招标工作结果挂钩。

在整个选择承包商和投资者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现象、节约和反对浪费的规定。

经常审查、掌握招标中的信息、反映、建议,以便采取检查、监督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立即处理违规行为、牟利、腐败、消极、浪费,不让小违规行为积累成重大违规行为。

坚决采取措施,严厉处理在招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操纵、串通投标、利用职务、权力的组织和个人,确保“无禁区”、“无例外”。

政府总理要求确定标包价格,确保正确、充分地计算费用,以实施符合质量、效率要求的标包,并遵守法律法规。

在制定招标价格时,需要注重审查和仔细评估价格的合理性、确定价格的方法,必要时可以咨询市场或参考国家招标网络系统上的信息和数据,以比较和评估商品、设备和服务的价格合理性。严禁任何抬高招标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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