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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批准免去阮文勇的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摄影:成仁
政府总理批准免去阮文勇的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摄影:成仁

总理批准免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03/03/2026 08:43 (GMT+7)

政府总理批准解除阮文勇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以接受新任务。

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刚刚签署了政府总理于2026年3月2日批准免去胡志明市(TPHCM)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第376/QD-TTg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政府总理批准了对阮文勇先生免去第10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结果,任期为2021-2026年。

此前,2026年2月6日,在胡志明市第十届人民议会第八次会议上,2021-2026年任期内,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阮文勇当选为胡志明市人民议会2021-2026年任期副主席。

阮文勇先生出生于1972年,籍贯胡志明市;是政治学硕士,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高级政治理论。 他于2020年被授予三等劳动勋章,2006年获得政府总理嘉奖,2001年获得“为了年轻一代”奖章,2005年获得胡志明市徽章。

此前,2023年11月,阮文勇担任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副主席时,被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之后担任此职位两年多。

在工作期间,阮文勇先生曾在新平郡和新富郡担任过多个领导职务。

2016年6月,他被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为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他此前也曾担任第一郡区委副书记、第一郡人民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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