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准免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
政府总理批准解除阮文勇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以接受新任务。
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刚刚签署了政府总理于2026年3月2日批准免去胡志明市(TPHCM)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第376/QD-TTg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政府总理批准了对阮文勇先生免去第10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结果,任期为2021-2026年。
此前,2026年2月6日,在胡志明市第十届人民议会第八次会议上,2021-2026年任期内,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阮文勇当选为胡志明市人民议会2021-2026年任期副主席。
阮文勇先生出生于1972年,籍贯胡志明市;是政治学硕士,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高级政治理论。 他于2020年被授予三等劳动勋章,2006年获得政府总理嘉奖,2001年获得“为了年轻一代”奖章,2005年获得胡志明市徽章。
此前,2023年11月,阮文勇担任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副主席时,被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之后担任此职位两年多。
在工作期间,阮文勇先生曾在新平郡和新富郡担任过多个领导职务。
2016年6月,他被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为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他此前也曾担任第一郡区委副书记、第一郡人民委员会主席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