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小组和非专职人员的安置期限
2026年第二季度是调整村、居民区和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期限,以适应新形势。
党中央委员会刚刚颁布了行动计划,旨在具体化和有效实施党的十四大决议。
行动计划提出了2026-2030年阶段的重要、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提案、工程、项目,明确分工具体责任,明确资源、进度和实施必要条件,作为各级各部门按照其职能、任务、权限执行的重要依据,为圆满完成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做出贡献。
其中,国会党委、政府党委被委托主持,并与各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协调。
按照中央的指示,对公共事业单位、学校、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国有企业进行调整。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对乡镇、坊的村庄、居民区以及村庄、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进行调整。
这项任务由中央于2026年第二季度通过预算资源执行。
关于在乡、坊的村庄、居民区的安排,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内政部领导表示,该部正在为全国范围内审查、安排村庄、村庄、居民区的计划做准备,预计将于2026年5月实施。
内政部领导表示,对乡镇、坊的村庄、居民区的安排做了充分准备,旨在确保科学、合理的安排,为居民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基层政府活动的效率创造便利。
内政部建议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政治局、书记处的第163-KL/TW号结论、第186-KL/TW号结论和第210-KL/TW号结论,目前保留乡级行政单位的村、居民小组。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基层政治体系的稳定,并服务于筹备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基于一些地方的意见。
在政治局、书记处的结论中,保留乡级行政单位的村庄和居民区,将一直持续到政府关于按照政治局、书记处的结论对村庄和居民区进行调整的规定。
根据内政部的指导,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人员情况以及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任期结束时间,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示乡、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现行规定完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职务。
在为服务选举工作或确保村、居民小组的组织和活动稳定、持续的情况下,省、市人民委员会应考虑并决定延长在省、市辖区内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任期,或指示乡、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考虑并决定临时任命村长、居民小组组长,以确保维持活动。
任期延长或临时任命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时间,直至政府根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结论对村、居民小组进行调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