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工作岗位安排和相应工资等级的时间
最迟到2027年7月1日,必须完成对公务员的工作岗位的安排和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工资等级。
政府副总理范氏青茶于2026年2月13日签署了第304/QD-TTg号决定,颁布了实施《公务员法》(计划)的计划。
该计划的目的是具体确定工作内容、完成期限、分工以及相关机构、组织、单位在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方面的责任,确保及时、统一、同步、有效、高效。
确保各部委、同级机构、政府机构、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律实施活动的密切配合。
为继续按照积极、透明、高效的方向管理公务员创造法律基础,满足建设专业公务员队伍的要求,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企业的需求。
同时,提高各级各部门在实施和执行《公务员法》及详细规定该法若干条款的文件中的认识和责任。
2026年及以后,内政部、司法部、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电视台、越南通讯社以及其他新闻、广播、电视机构将与各部委、同级机构、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机构、组织协调,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和该法的新内容,以适应实际情况。
同时,组织实施专题、节目、新闻、文章,宣传《公务员法》、详细规定本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公共媒体或其他形式上,按照关于普及、教育法律的法律规定。
内政部牵头, phối hợp các Bộ quản lý ngành, lĩnh vực tổng hợp, rà soát danh mục chức danh nghề nghiệp viên chức trong cơ quan, tổ chức hành chính và đơn vị sự nghiệp công lập do Chính phủ quản lý。
在此基础上,根据2025年《公务员法》和政府关于公务员职位规定的法令,最迟到2027年7月1日,部长、同级机构负责人、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公共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完成对属于其管理范围的公务员的职位安排,并与职位相对应的工资等级进行评定。
2026年及以后年份,内政部牵头, phối hợp các bộ, cơ quan ngang bộ, cơ quan thuộc Chính phủ, UBND các tỉnh, thành phố, cơ quan, tổ chức khác có liên quan 组织检查法律的执行情况以及详细规定、指导执行的法律法规。
内政部有责任跟踪、督促各部委、行业、地方和相关机构在实施和向政府总理报告该计划的执行结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