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监察部门公布了对北宁的监察决定
3月30日下午,在北宁,公安部监察组组织公布了对北宁省人民委员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监察决定。
在会议上发言时,公安部监察长裴光清中将强调,在国际深度融合的背景下,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是一项重要任务,具有战略意义。
此次检查旨在全面评估遵守法律的情况,明确取得的成果,指出各组织、个人的不足、局限性和责任;从而提出完善机制、政策、提高国家管理效力和效率的解决方案。
根据该决定,监察对象是北宁省人民委员会以及相关机构和单位,如: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各厅局、县、乡级人民委员会;与外国人相关的组织和企业。
监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监察时,监察期限为自公布决定之日起45天。
在会议上,监察团代表公布了关于监察遵守法律法规的决定,重点关注以下领域:外国人在越南的入境、出境、居留;越南公民的出境、入境;反恐工作;保护人民警察部队负责武装看守和保护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社会文化等重要目标。
同时公布计划和预计的检查时间表。
据此,代表团将对五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包括:贯彻、实施法律文件工作;组织实施;检查、解决申诉、控告工作;采取预防、发现、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以及初步总结、总结、报告工作。
预计直接检查活动将于2026年3月30日至5月15日举行。
在会议上发言时,北宁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梅山肯定,北宁省始终清楚地认识到监察、检查工作在国家管理中的作用。这次监察是地方客观评估现状、发挥成果、及时纠正现有问题和局限性的机会。
梅山先生表示,北宁省是一个拥有众多工业园区的地区,吸引了大量外国人。2025年,该省将接待超过52万名外国人入境,其中约有3万人经常居住和工作,对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为了使监察工作取得成效,北宁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建议各机关、单位、企业充分准备档案、文件;安排主要干部;与监察组密切配合,及时反映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
会议总结时,中将裴光清强调,监察工作必须与不影响各机关、单位正常运作的要求相结合,特别是在地方正在开展多项重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背景下。
结论和建议需要确保准确、可行,有助于提高国家管理效率,保障辖区内的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