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竞赛奖励法》:加强分权,避免过度奖励
关于修订和补充《竞赛奖励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旨在加强分级分权,确保奖励“及时、对人、对事”。
确保奖励“及时、对人、对事”
继续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4月8日下午,国会听取了关于修订和补充《竞赛奖励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内政部部长杜青平在介绍《关于修改和补充竞赛奖励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时表示,制定该法律草案是必要的,旨在制度化党关于组织机构的方针政策,加强分级、分权,并在新形势下改革竞赛奖励工作。

该法律草案侧重于解决实施二级地方政府模式时从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该草案补充了注重奖励在创新、数字化转型、应用科学技术方面走在前列并带来实际效果的个人和集体的原则。与此同时,该法律草案旨在加强行政手续改革,从纸质档案管理转向数字数据平台,确保奖励“及时、对人、对事”。
该法律草案预计将修改和补充《竞赛奖励法》第06/2022/QH15号的96条中的48条,布局包括4条:
第一条:重点修改和补充有关竞赛、竞赛称号、奖励形式的规定,特别是重新划分奖励权限、责任和奖励建议。
第二条:实施废除、替换与“县级”相关的短语、条款以及与当前党组织分类实践不符的标准。

第3条和第4条:关于效力和过渡条款的规定,以保障集体、个人的权益,建议奖励,奖励档案正在审查中,在法律生效之前。
建议政府规定关于被授权颁发奖状的机构和单位的更具体标准,避免泛滥。
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得荣在介绍《关于修订和补充若干条款的竞赛奖励法》草案的审查摘要报告时,赞同有必要修改和补充该法律草案,以制度化党关于组织机构的方针,加强分级、分权,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同时克服一些关于竞赛奖励标准的障碍。

该法律草案基本符合党的主张、宪法,并确保了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但需要继续审查相关法律。
委员会也赞同调整范围和适用对象,但建议政府补充评估与扩大奖励对象相关的财务和预算影响,同时需要仔细考虑向无权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机构和组织分级;需要委托政府规定关于被授权颁发奖状的机构和单位的更具体标准,避免泛滥;确保竞赛奖励体系的统一性。
此外,审查机构还建议维持个人、集体授予或追授劳动勋章和保卫祖国勋章的时间标准,如现行规定;关于越南个人、组织在收到外国个人、组织的奖励形式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