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国会将表决通过关于人事工作的决议
在第55次会议闭幕式上,国会主席要求按照规定,准备关于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人事工作的内容。
继续完善法律草案的档案
3月19日上午,在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5次会议闭幕式上,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表示,经过紧张、认真的工作,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
据国会主席称,会议审议并就许多重要内容提出了意见,特别是立法工作和为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做准备。
“因此,到目前为止,国会常务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对政府及时准备的全部法律草案和决议的讨论和意见征求”——国会主席说。
国会常务委员会也已提出意见,以提交国会批准任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提议,并审议其他一些属于其权限的内容。
建议各起草机构抓紧研究,充分吸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继续完善各法律草案的档案,确保在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之前达到质量。
国会主席还表示,在剩下的很短的时间里,为会议准备的工作量还很大。因此,建议各机构高度集中,认真准备每一个内容,每一个环节,确保所有工作都充分、同步、按时准备。
周全准备人事工作内容
国会主席首先要求,需要周全准备人事工作内容。 相关机构需要密切配合,充分准备档案、文件,确保符合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
此外,需要完善、吸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并尽快向当选的国会代表发送法律草案、决议的正式档案。
“与上届任期的惯例不同,在新一届任期的第一次会议上,国会将同时审议、提出意见并通过一些法律草案、决议,因此,准备工作必须更高、更细致”——国会主席强调。
国会主席通报了关于修改和补充《烟草危害防治法》若干条款的两部法律草案;关于修改和补充《环境保护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已纳入立法议程,但在会议上,政府已提出撤回意见。
至于《关于修改和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政府尚未提议撤回,但至今尚未有档案。 因此,建议政府提交一份关于调整和退出立法计划的呈文,以确保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手续。
根据国会主席的说法,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将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就剩余内容提出意见,然后提交给国会。
其中包括一些非常重要的内容: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五年国家财政计划、五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
建议各机构在收到中央意见后立即完善档案、文件,确保质量,供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征求意见并提交国会。
国会主席补充说,在第十六届国会表决通过选举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后,第十六届常务委员会将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决定与民族委员会组织机构、新一届国会各委员会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