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要求澄清隆城机场进度延误问题
副总理要求认真审查,查明隆城机场进度延误的原因,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第78/TB-VPCP号通知,这是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在隆城国际机场一期项目(隆城机场)施工现场检查、慰问和向干部职工拜年时的结论。
为了及时纠正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政府副总理要求越南机场总公司(ACV)、承包商和相关机构、单位认真审查,查明存在的问题和进度延误的原因(原因是组织结构、人员、付款延误等),以便及时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
如果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项目无法按承诺的进度完成,ACV必须主动向政府、政府总理报告并承担上述延误的责任。
政府副总理要求ACV立即与各承包商(包括分包商)合作,以查明导致工地干部、工人数量减少的原因,特别是在标段、项目,如道路,剩余量大,以便共同寻找及时的补救措施。
目前,要求各承包商立即完善各标段的关键干部,以指导和管理工地,并就各项目、标段的完成进度做出具体承诺。
ACV 指示项目管理委员会集中解决项目的困难和障碍;主动审查项目现有的技术干部数量,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调动其他项目来支持项目指导和管理。
在此基础上,与承包商谈判,签署合同附录,更新实施进度、预付款、付款或已完成工程量的预付款,本着解决困难、分担风险的精神,最低支付价值确保在2026年丙午春节期间为劳动者支付足够的工资和政策。
同时,ACV 指示监理单位、承包商审查项目的所有框架,以制定每个标段、项目的详细施工进度,以便控制、指导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建设部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同奈省、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 phối hợp,审查并指导加快连接隆城机场与市中心和新山一机场的公路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与项目同步完成。
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投资者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从源头港口到项目的飞机燃油管道系统,以及隆城机场的排水系统,确保完成,服务于项目的同步运营。
承包商集中完善内部手续,按照规定支付已完成的工程量;同时,有书面建议,具体向ACV报告已完成工程量支付档案的状况,绝对不能缺少工资、薪金和劳动者的福利。
承包商没有充分的理由延误项目进度,必须对法律负责,在影响整个项目的完成进度和运营效率时,应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