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家束担任政府常务副总理
政府副总理范家束担任政府党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常务副总理。
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黎明兴签署了第666/QD-TTg号决定,分配政府总理和政府副总理的工作。
其中,政府副总理范家束——政府党委常务副书记——担任政府常务副总理。
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束负责监督和指导:工贸部、建设部、政府办公厅;公安部根据政府总理的分工,负责一些领域。
代表政府总理直接跟踪、指导各项工作:
- 工业;贸易 - 进出口;石油储备和供应,物流服务。
- 确保能源,节约高效地使用能源。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
- 建设。
——国家重点工程、按分工划分的领域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 经济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
国家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省级规划。
关于招标的总体机制和政策(由负责该领域的政府副总理负责解决与招标相关的专业领域工作)。
——预防和打击犯罪。
特赦。
——打击走私和商业欺诈。
——融入国际社会;跟踪、指导谈判和履行双边、多边国际承诺。
——关于处理、解决与全国范围内长期积压的项目相关的困难和障碍的总体指导;直接指导处理、解决与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和负责领域的项目相关的困难和障碍。
政府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工作协调。
- 批准投资主张并指导、检查、督促、解决属于其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的困难和障碍,根据分配的领域。
各部委、行业、领域负责的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范嘉束先生担任职务:国家规划委员会主席;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主席;国家民用航空安全委员会主席;越南分委会主席,在越南-俄罗斯联邦政府间委员会;负责越南-老挝政府间委员会;中央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范围内与长期积压项目相关的审查、解决困难和障碍指导委员会主任;各委员会、国家委员会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评估相关领域规划的委员会主席。
代表政府总理,在政府总理缺席且受政府总理委托时,指导政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