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广再次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阮文广——中央书记处书记被国会选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4月7日,继续第一届会议,第十六届国会就人事工作单独召开会议。
在会议上,国家主席提交了提名名单,供国会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TANDTC)。
阮文广先生——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2021-2026年,被提名为国会选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2026-2031年。国会通过秘密投票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在496/496名国会代表(ĐBQH)参与表决赞成(100%)的情况下,第十六届国会通过了关于选举阮文广担任2026-2031年任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决议。
阮文广法官出生于1969年8月23日;籍贯:海防市吉海特区。政治理论水平:高级。专业水平: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学专业大学;检察学院。
职位:
——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四届
——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
——党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自2025年11月起),2026-2031年任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国会代表:第十五届、十六届
工作过程摘要
1990年9月至1996年8月:海防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调查处干部、调查员。
1996年9月至2000年8月:海防市人民检察院经济案件调查检察处中级检察官。
2000年9月至2005年5月:中级检察官,海防市人民检察院经济案件调查检察处和治安案件调查检察处副处长。
2005年6月至2006年9月:中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党委委员、海防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中级检察官,海防市黎真郡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中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党委委员、海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中级检察官、党组书记、党委书记、民政党机关党委委员、海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党支部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局民事案件处理检察局局长。
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高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高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常委、党支部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案件检察权行使和调查检察司(第三司)司长。
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党组委员、党委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0月:岘港市委常务副书记。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岘港市委书记。
2021年1月: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2021年6月至2025年9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市委书记,岘港市国会代表团团长。
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政府监察党委常务副书记,政府监察常务副总监察长。
2025年11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党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2026年1月22日: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任期2026-2031年。
2026年1月23日: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2026年3月:第十六届国会代表。
2026年4月7日: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2026-203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