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兴当选政府总理
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通过了关于选举黎明兴担任2026-2031年任期政府总理的决议。
4月7日,在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的主持下,继续第一届会议,第十六届国会就人事工作单独召开会议。
在会议上,国家主席提交提名名单,供国会选举政府总理。国会讨论并通过电子投票系统选举政府总理的名单。
随后,国会通过秘密投票选举政府总理。 国会常务委员会向国会提交了选举政府总理的决议草案。
在495/495名国会代表(ĐBQH)参与表决赞成的情况下,国会通过了关于选举黎明兴担任政府总理的决议。
新任政府总理黎明兴出生于1970年12月11日;籍贯河静省四美社。
职位:
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自2024年5月起)、第十四届
——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十四届
——中央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十四届
——中央组织部部长(自2024年5月起)
——内部政治保护小组组长
——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越南-日本友好议员小组主席
——国会代表:第十五届、第十六届
- 政治理论水平:高级
- 专业水平:公共政策硕士;公共政策专业大学,法语学士
工作过程摘要
1993年10月至1998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关系司专家,越南国家银行(NHNN);参加中国上海财经大学市场经济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分析课程(1996年3月至1996年6月);在日本埼玉综合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
1998年2月 - 2002年2月:亚洲开发银行(ADB)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司长。
2002年3月-2009年12月:国家银行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司长。
2010年1月-2011年10月:中央银行党组委员、组织人事司司长。
2011年10月-2014年10月:党组委员,国家银行副行长。
2014年11月-2016年1月: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6年1月-2016年4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2016年4月 - 2020年10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组书记、国家银行行长。
2020年10月 - 2021年1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
2021年1月-2024年5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反腐败、消极指导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11月起);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自2021年7月起)。
2024年5月-2024年6月: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办公厅主任;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6月: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越南-日本友好议员小组主席。
2024年10月: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6月: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
2026年1月22日: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
2026年1月23日: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政治局委员。
2026年1月30日:被分配参加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根据第05-QĐNS/TW号决定)。
2026年3月:第十六届国会代表。
2026年4月7日: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选举黎明兴担任2026-2031年任期的政府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