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勇担任新一届政府副总理
胡国勇先生——2021-2026年任期政府副总理,被国会批准任命为2026-2031年任期政府副总理。
4月8日,在继续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中,政府总理向国会提交了政府成员数量结构和关于政府成员数量结构的决议草案。
政府总理提交名单,供国会批准任命政府副总理、部长和其他政府成员。
在参加表决的485名国会代表中,有484人(100%)表示赞成,第十六届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任命6名政府副总理的决议。
其中,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政府副总理胡国勇被第十六届国会批准任命为2026-2031年任期政府副总理。
政府副总理胡国勇出生于1966年8月15日;籍贯嘉莱省。政治理论水平:高级。专业水平:法学硕士。
职位:
——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
——政府党委常委。
——政府副总理(自2025年10月25日起),2026-2031年任期政府副总理。
——国会代表:第十二届。
工作过程摘要
1990年12月至1996年8月:平定省司法厅专员、支部委员、省司法厅团支部书记。
1996年9月至1999年8月:平定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内政专家。
1999年9月至2002年5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秘书,平定省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常委。
2002年6月至2004年5月:平定省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平定省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副书记。
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富葛县县委常委、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05年9月至2005年10月:平定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5年11月至2007年8月:平定省委委员、省委办公厅主任。
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省委委员,平定省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
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省委常委、平定省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
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省委常委、平定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11年1月至2014年11月:省委常委、平定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2014年11月至2020年10月:平定省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平定省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1月:平定省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
2021年1月30日至2025年6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平定省人民议会主席。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嘉莱省省委书记。
2025年10月25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政府副总理。
2026年1月22日: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
2026年4月8日: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批准任命担任2026-2031年任期政府副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