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平省将40个项目的投资者转移到土地基金开发中心。
宁平省将40个项目从各区域管理部门转移到省土地基金开发中心。
宁平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一项决定,调整并将各项目的投资者转移到该省土地基金开发中心。
根据该决定,省人民委员会调整并转移了40个项目的投资者,其中包括:由第一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委员会和土地基金管理委员会投资的6个项目,以及由原第二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委员会和土地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者的34个项目,移交给宁平省土地基金开发中心。
搬迁项目清单主要涉及技术基础设施、赔偿、援助和安置工作领域。
一些典型项目包括:第一子项目,在旧维先市辖区内进行赔偿、支持、安置、征地,属于投资建设Cầu Giẽ - Ninh Bình高速公路东侧辅道项目,从Vực Vòng立交桥到富次立交桥段,并整修Cầu Giẽ - Ninh Bình高速公路相邻侧的景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新清镇(BT4地块、BT12地块,根据清廉县城总体建设规划)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区技术基础设施,旧清廉县;建设清廉县清义社Kênh村的安置区技术基础设施;整修河内省清廉县T4经济带沿线的景观;...
宁平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农业与环境厅、工贸厅以及相关机关、单位,根据其职能、任务、权限和管理范围,主动指导、督促、监督各单位办理项目业主调动手续,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宁平省第三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和省土地基金开发中心对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各监督、监察、检查、审计机构以及法律对项目清单(包括项目数量、名称和信息)提出调动投资者的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