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在新时代的突破基础
关于分级、分权的突破,与赋予主动权和鼓励创新相结合,将为首都在新时代的突破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行政管理”思维向“发展建设”转变
政治局2026年3月17日关于在新时期建设和发展河内首都的第02-NQ/TW号决议,提升了首都发展目标,并展望100年,将河内首都定为不仅是国家政治行政中心,是全国的心脏,而且必须成为一个全球性城市,在2065年成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最高的首都之一。第02-NQ/TW号决议中关于建设和发展首都的定向提出了在制定《首都法》(修订版)的规定时必须采取新的方法的要求,这与现行《首都法》不同。
与此同时,政治局 2025 年 4 月 30 日关于革新立法建设和实施工作以满足新时代国家发展要求的第 66-NQ/TW 号决议,提出了革新管理思维、加强分级、最大限度地分权的要求,朝着“地方决定,地方做,地方负责”的方向发展,减少不合理的行政手续,以适应河内市的实际情况。
根据司法部法规制定司司长阮国桓的说法,基于上述依据,按照新的方法制定《首都法》(修订)草案是客观、必要的要求,符合党的方针政策,贴近首都的发展实践,并满足国家在新阶段的发展要求。
阮国桓先生分析说:“该法律草案体现了从‘行政管理’思维向‘建设发展’的巨大转变,将完善体制视为‘突破的突破’,旨在疏通资源。 这也是贯穿始终的方向,在按照新方法制定《首都法》(修订版)的过程中发挥指导作用。”
《首都法》(修订版)以以下新方法制定:将首都的作用从“执行政策”转变为“政策设计”;该法仅规定框架问题、原则性问题;彻底、全面地赋予市政府权力,并与问责制相结合;建立突破性、创新性的法律空间。
《首都法》草案以新的方式制定,体现在框架规定中,具有原则性。 例如,关于机构组织、编制,该法律草案没有对机构数量或编制指标做出严格规定,而是确立了框架权力,供市人民议会主动决定,确保灵活性,符合实际情况。
关于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该法律草案没有规定具体的程序和手续,而是赋予首都政府颁布详细规定和实施指南的权力,从而肯定了“法律框架”的作用,为城市主动设计政策创造了空间。
关于法律适用,该草案允许市人民议会选择从法律生效后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适用更优惠、更有利的政策。该规定具有原则性,有助于确保灵活性,限制必须经常修改和补充法律。
该法律草案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市政府的权力下放,没有详细规定程序和手续。阮国桓先生透露:“根据提交给国会的法律草案,河内市政府有192项权力(其中人民议会行使124项权力,人民委员会行使56项权力,人民委员会主席行使12项权力)。”
建立长期的体制基础,帮助河内发挥火车头作用
据河内市司法厅副厅长阮公英称,《首都法》(修订)草案规定,河内市仅制定一个总体规划,以取代现有的规划类型。 市政府被赋予主动权,决定搬迁不符合规划的生产设施、办公场所的清单和路线图(中央机关总部除外)。 该法律草案提出了管理和开发地下空间、低空空间和高空空间的政策,以服务于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关于城市发展和住房,该市有权灵活地在商业住房、社会住房和用于安置的住房之间进行转换,以满足实际需求和社会保障目标。
关于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发展和环境保护,该市颁布了关于调动资源投资发展、管理和运营同步、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的特殊机制和政策;优先发展大型公共客运,限制私家车,采取减少拥堵和排放的措施;促进物流系统发展,区域互联互通,并在交通管理中应用高科技。
该市颁布了环境保护机制和政策,包括确定和实施低排放区;支持发展绿色交通,改变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搬迁造成污染的生产设施;促进减少废物、回收和循环经济发展。
该市规定了保障社会秩序、安全、环境保护和紧急行政措施的措施;关于食品安全、城市秩序领域的权力、处罚职务和统一管理的规定,以有效解决该领域的“瓶颈”;
该市规定了更高的行政处罚标准,但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一般标准的两倍,适用于9个领域的相应违规行为(继承首都法第39/2024/QH15号)。该市规定停止向违规工程、机构提供水电服务。
河内司法厅副厅长阮公英强调:“修订《首都法》不仅旨在解决眼前的瓶颈问题,而且为长期建立体制基础,帮助河内发挥火车头作用,引领国家在新时代的发展。”
同意《首都法》(修订)草案中的分权方向
4月8日下午,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在听取了政府的呈文后,国会代表听取了关于《首都法》(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
提交审查报告时,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表示,法律与司法委员会赞成全面修订2024年《首都法》的必要性。“修订旨在建立一个特别、卓越和稳定的体制,足以有效解决首都的问题,从而创造竞争优势,促进河内在新阶段快速、可持续发展”——潘志孝说。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认为,该法律草案的档案已精心准备,符合规定,文件齐全,符合提交国会审议、决定的条件,按照简化的程序和手续。该法律草案的内容已基本充分制度化了党关于建设、发展和保卫首都的重大主张和方向,符合2013年宪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及相关国际条约。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高度赞同河内市在政府提交的等领域的分权方向,旨在发挥其在设计和组织实施政策方面的主导作用,以适应新阶段的发展要求。
《首都法》(修订版)草案设计了一个关于发展资源的单独章节,其中,确立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财政-预算解决方案,创建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并扩大了财政空间,使河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和优势。
河内市财政局副局长黎忠孝认为,该机制将创造更大的财政空间,帮助城市主动投资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改善生活环境,同时,为税收管理工作、防止税收流失、扩大税基、培育可持续收入来源创造强大动力。
根据交通运输大学党委书记、副教授阮清章博士的说法,《首都法》(修订草案)是明确具体化第十八届市委代表大会决议的目标和方向的一步,任期为2025-2030年。 该市采用了灵活的招聘和人才使用形式; 提出了许多机制和政策,旨在吸引国内外高素质人才; 为海外越南专家、知识分子到首都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同时完善对国内劳动力的政策。
“为了可持续地发展基于科技的经济,除了人力资源政策外,还需要更加关注技术转让和人力资源发展机制。明确首都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项目将成为吸引人才参与的基础,从而创造与发展需求相关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副教授、博士阮清章强调。黎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