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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委员会要求尽快颁布关于处理交通 BOT 项目障碍的法令,日期为 2026 年 3 月。其中包括与在付款前审计项目、终止合同相关的内容。图片:海阮
政府常务委员会要求尽快颁布关于处理交通 BOT 项目障碍的法令,日期为 2026 年 3 月。其中包括与在付款前审计项目、终止合同相关的内容。图片:海阮

在终止合同前审计 BOT 项目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24/03/2026 08:16 (GMT+7)

国家审计署在付款前对BOT项目进行审计,终止合同,不让财产和国家预算损失。

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布了第149/TB-VPCP号通知,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该通知是政府常务委员会关于详细规定处理交通BOT项目障碍的法令的结论。

通知称,在政府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处理交通 BOT 项目问题的详细规定的法令的会议上,政府常务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制定赔偿政策,终止合同,确保“利益协调,风险分担”的原则,而该法令仅根据相关方(投资者、项目企业和信贷机构)的谈判结果和共识,规定赔偿、终止合同的详细原则和数据;确保不造成财产和国家预算的损失和浪费。

政府常务委员会责成越南国家银行根据其权限和现行法律法规,审查关于增加和减少、为信贷机构提供贷款利息补贴的具体指导。

同时,责成建设部充分听取政府副总理、各部委在会议上的意见,抓紧完善呈文和议定草案,于2026年3月23日向政府提交。

其中,需要注意澄清以下内容:关于国家审计署在各项目中执行结论的结果的信息;预计终止合同的项目的运营和使用效率;确认需要处理的项目出现的问题属于政治局2023年12月25日第27-CT/TW号指示的对象,并属于《PPP法》规定的对象。

在政治、法律和实践的基础上,完善赔偿政策,根据“利益协调,风险分担”的原则终止合同,彻底解决BOT项目的障碍,以改善投资环境,并必须保证按决算、审计价值支付。

国家审计署在付款前进行审计,终止合同,不让财产和国家预算损失。

政府常务委员会责成政府副总理陈红河指示建设部完善档案,并责成政府办公厅就关于在法令草案中规定的赔偿政策、提前终止合同的意见征求政府成员的意见;考虑在2026年3月签署颁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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