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审查在基层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情况
兴安省——省委常务委员会第四工作组与14个乡、坊合作,评估实施两年级地方政府模式一年后的结果。
6月9日,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孟权率领的省委常务委员会第4工作代表团与14个乡、坊的党委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工作,包括:太平、陈兴道、武福、陈览、茶里、东兴、北仙兴、东仙兴、南东兴、北东关、北东兴、东关、南仙兴和仙兴,旨在评估两年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营一年后的情况。
在工作会议上,代表们评估了行政单位调整后政治体系和地方政府的活动成果;城市规划、农村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情况;关于提高乡级干部、公务员队伍素质的第18/CT-TTg号指示和关于基层村、居民区调整、安排非专职人员的第21/CT-TTg号指示的执行情况。
报告显示,在实施新模式一年后,各地方迅速稳定了机构组织,完善了干部队伍,确保了畅通的运作;提高了行政手续的解决效率,同时集中审查、调整规划,加强土地管理、建设秩序、征地和吸引投资。
各乡镇也已审查干部队伍,制定培训计划,培养和实施符合实际情况的村、居民区安置方案。

地方领导就规划、土地管理、建设投资、编制、村、居民小组的安排以及扶贫工作提出了许多内容建议。各厅局代表解答了一些属于其权限的内容,并采纳了建议,供上级主管部门考虑。
在工作结束时,阮孟权先生建议各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及时为基层解决困难;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建设接收渠道,处理地方两级政府的问题,财政厅审查并补充地方的工作设备。
他还建议内务厅和省委组织部指导完善乡镇级事业单位;建设厅建议规划符合城市标准,服务于发展符合条件的乡镇成为坊,逐步建设兴安成为中央直辖市的目标。
同时,各地方需要大力推进征地、拨付公共投资,有效落实第57-NQ/TW号决议,继续支持减贫,保障社会保障,并汇总超出权限的建议,提交省委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