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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阮长江(林同代表团)表示担忧,当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忙于开会时,谁来为人民签署死亡证明。 图片:范东
国会代表阮长江(林同代表团)表示担忧,当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忙于开会时,谁来为人民签署死亡证明。 图片:范东

死亡证明、结婚登记“有多重要”却无法授权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12/04/2026 08:02 (GMT+7)

代表们感到担忧,一个去世的人需要死亡证明进行安葬,如果不授权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授权,而这个人忙于开会,该如何处理?

4月11日上午,继续第一届会议,第十六届国会在会堂上讨论《户籍法》(修订)草案。

代表阮长江(林同代表团)表示,第7条第2款规定,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签署户籍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授权签署户籍文件,但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婚证除外。

代表们对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婚证等文件“有多重要”而无法授权感到担忧。

特别是对于死亡证明,代表阮长江分析说,逝者需要死亡证明才能办理安葬手续。 如果不授权给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授权,而这个人忙于开会,该如何处理?

代表补充说,出生证明也可以等待,但其他文件都必须立即办理。 因此,代表建议灵活规定,为人民创造条件。

Đại biểu Trần Nhật Minh (Đoàn Nghệ An). Ảnh: Phạm Đông
代表陈日明(义安代表团)。图片:范东

代表陈日明(义安代表团)就补充婚姻状况到户籍登记中的内容提出了意见,该内容涉及户籍登记内容,规定在第3条第1款e点。

代表们建议不规定此内容,因为个人的婚姻状况基本上已经记录并集成到户籍数据库中,统一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这也是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

根据起草机构的解释,婚姻状况确认的本质是户籍登记机关对个人进行婚姻确认,以便根据要求颁发确认文件。

在当今实践中,这是一种文件,旨在提供有关个人的信息,以确保进行一些有户籍登记的民事交易。

根据政府第123/2015/NĐ-CP号议定,详细规定了《户籍法》的若干条款和实施措施,婚姻状况确认书的有效期仅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只有确认书中注明的一个使用目的。

因此,从法律上讲,它将没有作为确定个人身份的价值,也没有长期使用价值,甚至会伴随个人一生,就像出生证明、结婚证或其他关于个人身份的确定文件等其他类型的户籍文件一样。

关于婚姻状况的信息,如结婚、离婚,可以通过户籍数据库系统进行提取,根据关于户籍登记、提取和共享户籍数据的原则的法律草案第8条的规定。

因此,代表们建议不在法律草案中规定关于婚姻状况的信息的户籍登记内容,以确保法律的统一性,并减少户籍登记中的行政手续,为人民进行民事交易创造便利条件,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

关于死亡登记,草案规定登记死亡登记,增加证明死亡事件信息的证件(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如有);证明死亡事件的证件)不够明确、笼统,未能明确说明此类证件由哪个主管机构颁发的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这项规定存在,是否适用于因疾病、年老体弱等原因在家死亡,而无需或没有主管机构确认的情况。

因此,建议起草机构澄清这项规定,以避免民众必须提供不必要的文件,给机构和民众办理死亡登记带来困难和麻烦。起草机构需要对这项规定进行开放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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