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共投资拨款从年初开始坚决执行
2026年10%以上的增长目标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必须从年初开始将公共投资的支出视为重点任务。
根据政府总理下达的2026年计划,国家预算公共投资总额将达到近1000万亿越南盾,比2025年高出约93万亿越南盾。
这种“创纪录”的资金规模是促进增长的重要资源,但也给年初的分配和拨款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政府总理范明政强调了关于公共投资的“改变状态——扭转局面”的要求,使其成为增长的动力,以“等待项目,不让项目等待资金”的精神100%拨付公共投资资金。
为了实现2026年10%以上的增长目标,各部委、行业、地方必须从年初开始将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视为核心政治任务;其中,重点审查、详细分配整个资金计划;制定按月、按季度拨付的计划;将负责人的责任与执行结果联系起来。
加强分级、分权,同时加强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机制、政策方面的障碍,特别是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规定。
征地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的建筑材料来源,需要坚决指导,不让它成为长期存在的“瓶颈”。

据河内市财政局副局长阮春祥称,河内市2026年资金计划为126000亿越南盾,至今已按照中央的规定和指示,详细分配给各项任务和项目。
为了实现100%的计划支出目标,从年初开始,河内就集中大力实施了2025年已经发挥作用的解决方案。
其中,该市将明确每个项目的实施进度、每个月的拨款结果,同时明确专家和领导在清点、评估方面的具体责任。
重点继续是在基层解决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推诿,特别是在征地工作中;加强分级,简化投资行政手续;灵活有效地管理公共投资资金。
与此同时,该市继续实施多项同步解决方案。对于征地工作,河内将评估、总结和运用环1、环4项目以及第258/2025/QH15号决议中的特殊政策的经验;研究制定针对大型项目的统一赔偿政策框架。
为了在2026年拨付近37万亿越南盾的公共投资资金,海防市已颁布了按月、按季度的具体运营方案,同时将拨款结果与各部门、行业和地方负责人的责任联系起来。
海防力争到2027年1月31日完成超过100%的政府总理下达资金的支出,达到100%的城市下达资金。
2026年,胡志明市将获得约148000亿越南盾的公共投资总额。胡志明市的目标是100%支出公共投资资金,认为这是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重点是加快赔偿、征地,结束项目“等待场地”的情况,为按时施工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太原省被分配了近63000亿越南盾的总资金,其中超过59000亿越南盾是地方预算资金。 资金规模庞大,要求很高,要求各级各部门从年初、月初就必须坚决实施。
太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争取到2026年6月底前至少支出50-60%的资金计划,到第三季度末达到70-80%,最迟在2027年1月31日之前完成100%的资金计划。
公共投资资金的实施和支出结果被确定为评估集体、个人和负责人完成任务程度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