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河内24小时运营28座及以下的旅游车
河内 - 建设厅、市公安局建议市人民委员会允许28座及以下的载客汽车,不包括驾驶员,允许24小时运营。
河内建设厅刚刚向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了关于执行关于该市道路交通工具运营的第01/2026/QD-UBND号决定的情况。
根据第01/2026号决定的规定,目前,2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不包括驾驶员,允许在高峰时段以外运营。如有必要,必须在高峰时段运营,并经市公安局书面批准。
据此,许多28座以上的车辆,不包括载客的司机,将不得不停在一些超出限制范围的街道上,以便在进入限制区域的时间到来,或者必须安排2辆16座汽车接送游客。 这也对增加该市旅游业的运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限制对运输、旅游企业的负面影响,建设厅、市公安局等部门一致同意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调整第01/2026号决定,允许根据合同经营的客运车辆,特别是28座及以下的客车,不包括驾驶员,允许24小时运营。
与此同时,河内市建设厅和公安厅联合建议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调整第01/2026号决定,允许皮卡车像乘用车一样在该地区通行。 这项建议旨在协调减少交通拥堵的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为企业和人民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