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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定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不得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照片中是老年人在日间老年人护理中心。照片:翠玲
建议规定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不得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照片中是老年人在日间老年人护理中心。照片:翠玲

关于规定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不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提议

THÙY LINH (báo lao động) 25/10/2026 17:10 (GMT+7)

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建议将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纳入不属于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群体。

政府在《关于修改和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中提出的内容之一是调整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的规定。

据此,在《法律》草案第1条第1款b项中,政府建议修改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4款a项关于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

该草案规定,15岁以上的越南公民不属于强制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也不是正在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每月补贴、每月社会养老金的人,属于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

因此,根据草案内容,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在不属于自愿参加社保的群体中被明确提及。

此外,该草案还修改了第2条第7款a项,将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纳入不属于强制参加社保的群体。

对于正在领取社保和每月津贴的人,草案要求政府具体规定不属于强制参加社保的对象。

拟议的规定旨在明确强制性社会保险、自愿社会保险的参与对象范围以及不属于参与范围的情况。

根据该法律草案,如果获得国会通过,修订内容预计将于2027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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