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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国家主席2026年特赦决定

DUY TUẤN (báo lao động) 09/04/2026 16:32 (GMT+7)

国家主席2026年特赦决定刚刚公布。 这是在新一届国家主席的第一个工作日颁布的决定。

4月9日下午,国家主席办公室与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 phối hợp 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26年特赦决定。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恳廷才表示,特赦是宪法和2018年特赦法中规定的法律制度之一。

Họp báo công bố Quyết định đặc xá năm 2026 của Chủ tịch nước. Ảnh: Duy Tuấn
国家主席宣布2026年特赦决定的新闻发布会。图片:维俊

特赦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一致的主张,体现了宽大、人道的政策。

2026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标志着国家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转折点,与许多具有战略意义的政治事件相关;同时也是纪念南方解放、国家统一51周年的时刻。

Ông Cấn Đình Tài - Phó Chủ nhiệm Văn phòng Chủ tịch nước - công bố Quyết định số 457 về đặc xá năm 2026 của Chủ tịch nước. Ảnh: Duy Tuấn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恳廷才先生公布了国家主席关于2026年特赦的第457号决定。图片:维俊

根据政府的提议,2026年4月7日,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签署了关于2026年特赦的第457号决定。

“国家主席2026-2031年任期第一个工作日颁布特赦决定,一贯体现了党和国家的观点:坚定法治原则,维护纪律和法律。同时,以负责任的方式实施人道主义政策,并与社会管理要求紧密结合”——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靳廷才强调。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关于2026年特赦的决定,在南方解放、国家统一51周年(2026年4月30日)之际,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人实行提前释放特赦,庆祝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六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26-2031年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成功。

对特赦的服刑时间截至2026年5月31日。特赦对象包括:正在服刑的有期徒刑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已减为有期徒刑的人员、正在被暂停服刑的人员。

请求特赦的条件也在决定中明确指出。国家主席的决定还明确指出了15种不得申请特赦的情况。

Thượng tướng Lê Văn Tuyến - Thứ trưởng Bộ Công an - trả lời tại buổi họp báo. Ảnh: Duy Tuấn
上将黎文玄——公安部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图片:维俊

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信贷政策结果的提问时,公安部副部长黎文玄上将表示,根据政府总理关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信贷的第22/2023号决定,截至2026年4月,已有近15000人获得贷款,贷款额近13000亿越南盾,用于投资生产经营,稳定生活。

各单位、地方和社会政策银行已提出许多建议,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公安部也正在牵头,配合各机构、各部门,按照创造更有利条件、提高信贷额度的方向进行修订和补充。

公安部副部长黎文 tuyen 还就 2026 年关于特赦的第 457 号决定与 2025 年特赦决定(第二阶段)的新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交流。

在第457号决定中,也在第3条第1款a项中增加了“最少”一词,规定了特赦的条件。在第4条中,对于不建议特赦的情况,在第5款、第8款、第14款和第15款中增加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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