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清当选第十六届国会代表
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青当选为第十六届国会代表。
3月21日,国家选举委员会公布了关于选举结果和当选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名单的决议。
据此,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青当选为第十六届国会代表(ĐBQH),选区为谅山省第一选区。
谅山省第一选区包括:三清坊、奇勒坊、良文知坊、东京坊以及:高禄坊、公山坊、巴山坊、同登坊、禄平坊、母山坊、那阳坊、统一坊、屈舍坊、春阳坊、利博坊、亭立坊、周山坊、坚木坊、太平坊。
陈士清先生出生于1971年3月16日。 籍贯:乂安省。
职位:
政治局委员:第十四届
——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候补)、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
——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自2025年11月起),第十四届
——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11月起)
——国会代表: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
- 政治理论水平:高级
- 专业水平:经济学硕士;财政大学,会计
工作过程摘要
1991年9月至2002年2月:财政部国家金库综合计划司专员、副司长。
2002年3月至2005年12月:财政部副办公厅主任、国家金库办公厅主任。
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财政部国家金库副总经理。
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省党委委员、得乐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2010-2015年任期内,得乐省省委副书记。在党的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2011年1月)。
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2年6月至2015年2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北江省省委书记,任期2010-2025年。
2015年2月至2015年10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谅山省委书记,任期2015-2020年。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2016年1月起);第十四届国会代表(2016年7月起),谅山省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团团长。
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越南国家石油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国会党组委员,国会办公厅党委书记,国会办公厅副主任,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自2021年1月起)。
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中央党组书记、国家审计长;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自2021年7月起)。
2022年7月至2025年11月:第十三届中央委员;河内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2025年2月),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21-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从2025年11月起:第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6年1月22日: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任期2026-2031年。
2026年1月23日: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同志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选举担任第十四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
2026年1月30日:政治局任命同志参加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
2026年3月21日:同志当选第十六届国会代表,根据国家选举委员会公布的关于选举结果和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