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筹备组织人事工作提出意见,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国会主席在第56次会议上的说法,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组织人事工作提出意见,提交给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
4月1日下午,在河内,国会常务委员会(UBTVQH)召开了第56次会议。
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在开幕词中分享说,这是委员会在第十五届任期内的最后一次会议,目前正与政府协调,为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做准备。
据国会主席称,在本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许多内容提出意见。
其中,对《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 这是一部影响广泛、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社会保障体系的法案。
该法案已包含在2026年的立法计划中。 然而,政府提交的档案较晚。 如果符合《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法》,正如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一致同意的那样,无法保证进度。
但由于实际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如果符合条件,将在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给国会。
国会主席强调,质量要求必须放在首位,并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仔细、全面地评估影响,确保政策的可行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同样在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就2026-2030年五年计划、社会经济计划、国家财政计划以及公共债务借款和偿还、中期公共投资计划提出了意见。
这些是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问题,决定了未来五年国家的发展方向。
这些内容已由党中央在第二次中央委员会会议上审议并提出意见,国会审议、决定并制度化为决议。

国会主席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深入、细致地提出意见,特别是重大目标、重大平衡、重要指标,确保该计划充分制度化党的方针、方向,真正可行,有重点、有重点,有优先顺序,避免铺张浪费、形式主义。
与此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政府关于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以及2026年初的年度报告提出了意见。
2025年节约实践、反浪费工作;国家财政;2024年国家预算决算。
另一个特别重要的内容是,会议将就组织人事工作提出意见,提交给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
“这些内容必须准备得非常严谨、谨慎,确保符合党的程序、规定、方向,符合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标准、条件、合理的结构,满足新阶段的任务要求”——国会主席建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将就筹备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以及保障未来国会活动的条件进行最后一次意见。
同时就2025年和2026年初的监督计划执行结果报告提出意见,预计2027年监督计划提交国会;审议、征求意见、决定属于其权限范围内的一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