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警察司令部招募50名女公民进入特种警察部队
公安部机动警察司令部(CSCĐ)有招聘50名女公民进入特种警察部队的需求。
机动警察司令部(公安部)刚刚发布了招聘50名公民(女性)的计划,以服务于该部队的工作,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日16时30分(办公时间)。
根据通知,选拔对象是具有良好品德、道德品质的越南公民,对于体育、安全、国防、信息技术、医疗等行业/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武术、射击、体育等天赋的公民(优先考虑在省、市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公民),并且是中央和地方各部委、行业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或在越南人民军服役的军官、专业军人,在人民武装力量中领取工资的人。
机动警察司令部优先接收23岁以下、身高1.62米以上的未婚公民的档案;已完成在机动警察司令部参加人民公安的义务。
被录取者将被安排在机动警察司令部下属的特种警察部队工作。 被选中的公民必须承诺履行特种警察任务至少8年才能被考虑送去培训或调动工作岗位。
应聘者必须符合公安部规定的人民公安健康标准、政治标准。
报名档案包括自愿在人民公安服役的申请,安排在机动警察司令部下属的特种警察部队工作,其中包括承诺履行特种警察任务至少8年才能被考虑送去培训或调动工作岗位的内容(手写);
根据公安部通用范本自述的履历(无需居住地乡、坊、镇人民委员会的确认);出生证明复印件;符合选拔指标的文凭、培训证书复印件,以及全班学习成绩证明成绩单(如有)。
外国培训机构颁发的文凭、证书、成绩单必须翻译成越南语(经过认证),并根据法律规定,获得教育培训部下属主管机构的同等认可文件。
对于有武术、射击、体育、运动天赋的公民,档案需要补充经赛事组委会认证的成就证书复印件。
确认优先对象的副本(经认证)属于第一组、第三组(外语证书)、第四组(按两个优先点计算),包括:公民是人民公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的亲生子女;公安干部、工人,在公安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公民是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的亲生子女,享受伤残军人待遇的人,战争中受化学毒剂感染者、武装力量英雄、劳动英雄;
5组(按1个优先分数计算),包括:公民是少数民族或其他公民,在山区、高地、偏远地区、边境、海岛、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连续居住10年以上。
团员、党员证明(如有);由医院在30天内颁发的健康证明,截至提交档案的日期;4cm x 6cm照片(4张彩色照片拍摄于截至提交档案的6个月内)。
考生可以在机动警察司令部干部组织处(河内市春芳坊春芳路88号)或机动警察司令部所有单位的驻扎营地直接提交申请。
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日16时30分(联系方式:阮孟强少校——机动警察司令部组织人事处主任;电话号码0904. 913.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