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副社长兼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的规定
根据第367/2025号议定书,不再规定由乡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包括主任为乡级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内政部已答复兴安省选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后提出的建议。
据此,兴安省选民指出,合并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处理仍然非常缓慢;人们等待了很长时间,尤其是公证和认证文件。
选民认为,这件事的原因是目前社、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因此,选民建议考虑规定乡、坊一级有一名专职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关于此内容,内政部在政府关于根据单一窗口机制、单一窗口联动机制在单一窗口部门和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实施行政手续的第118/2025号议定书的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的第367/2025号议定书中明确指出,规定了社会行政服务中心的领导,包括:相当于部门负责人的负责人,相当于副部门负责人的副主任,属于社会人民委员会。
因此,该部建议兴安省严格执行第367/2025号议定书的规定。
据此,乡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包括相当于部门负责人的主任。
相当于乡级人民委员会副主任的副主任协助主任执行主任分配的某项或多项具体任务,并对主任和法律负责执行分配的任务。 副主任的数量按照政府的规定执行。
因此,根据第367/2025号议定书,不再规定由乡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包括主任为乡级人民委员会副主席。